證券日報網訊11月16日晚間,史丹利發佈公告稱,公司全資子公司史丹利化肥(平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平原公司”)和史丹利化肥貴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貴港公司”)擬進行利潤分配,具體利潤分配方案如下:截至2023年10月末,平原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潤爲554272405.44元,貴港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潤爲428672156.45元。公司於2023年11月16日作出決定,同意平原公司以現金方式向股東分配利潤1億元,佔可供分配利潤的18.04%,剩餘未分配利潤結轉下一年度;同意貴港公司以現金方式向股東分配利潤3億元,佔可供分配利潤的69.98%,剩餘未分配利潤結轉下一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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