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金融一線消息,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重慶監管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漢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分行存在以下違法行爲:1.信貸資金被挪用;2.貸款“三查”不到位;3.國內信用證業務貿易背景不真實;4.浮利分費;5.員工行爲管理不到位。

罰單顯示,因以上5項違法行爲,漢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分行被罰190萬元;與此同時,作爲相關負責人,時任漢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重慶九龍坡支行行長的梁蕾被警告並處罰款5萬元,時任漢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分行公司業務部主管兼業務拓展二部負責人的盧芸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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