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秦勝南)12月11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顯示,北京元氣椰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經營的好運椰飲品王府井銀泰in88店,在“醬香拿鐵”火爆期間推出“五糧椰乳”,擅自使用五糧液公司註冊商標,並使用與其第八代五糧液相似的外觀,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日前受到北京市東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

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內容,2023年9月15日,東城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線索前往好運椰飲品王府井銀泰in88店現場檢查,發現點單區上方有“五糧椰乳”展示電子屏,收銀臺上擺放有“五糧椰乳”臺卡,且有“國人不僅有臺子 還有五糧椰乳”字樣,下方左側爲“WULIANGYE”等。同時執法人員在場所內發現“五糧椰乳”貼紙,當事人店長現場介紹,“五糧椰乳”飲品在普通飲品杯外加貼“五糧椰乳”貼紙後,呈現給消費者。

另據四川省宜賓五糧液集團有限公司及宜賓五糧液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說明函》,以及宜賓五糧液股份有限公司市場管理部《投訴書》,“五糧液”爲五糧液集團公司註冊在第33類上的商標。上述門店銷售的“五糧椰乳”擅自使用其註冊商標“五糧”“五糧液”,並使用了與其第八代五糧液相似的外觀,引人誤以爲“五糧椰乳”爲五糧液公司生產,或者該店鋪與五糧液公司存在商業聯合、商業冠名等特定聯繫。

此外,經對比五糧液公司生產的第八代五糧液瓶身所附標識及北京元氣椰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所售“五糧椰乳”所用標識,在配色、佈局、排版等方面均高度相似。

東城區市場監管局調查發現,因茅臺和瑞幸聯名推出的“醬香拿鐵”爆火,故北京元氣椰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推出“五糧椰乳”並設計相關周邊物料進行展示。“五糧椰乳”於2023年9月9日上市,在9月19日產品周邊下架。

東城區市場監管局認爲,當事人在未經過五糧液公司授權或許可的情況下,推出“五糧椰乳”及相關物料,並使用了五糧液的相似包裝,屬於擅自使用。且上述行爲發生於瑞幸和茅臺聯名推出“醬香拿鐵”期間,藉助品牌聯名熱潮,推出“五糧椰乳”並使用與五糧液高度相似包裝,極易引人誤解爲涉案商品與五糧液或五糧液公司存在商業聯合、商業冠名等特定聯繫,從而對其他同品類經營者及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造成侵害。當事人還存在未準確標明“五糧椰乳”的兩種規格產品售價的問題。

因該公司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擅自使用與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包裝、裝潢等相同或者近似標識的行爲,被東城區市場監管局處罰款6.1萬元。當事人已停止銷售此款商品,對涉案宣傳內容下架,將自行印製的貼紙予以銷燬。

企查查顯示,北京元氣椰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於2023年3月,註冊資本10萬元,經營範圍涉及餐飲管理;食用農產品零售;新鮮蔬菜零售等,北京元氣椰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持股51%,爲大股東,項目運營品牌包括好運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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