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高校要“剝離”住宿提供職能,應循序漸進,盡最大可能幫助學生解決實際困難。這纔是更合理、也更負責任的做法

上大學、住宿舍,這應該是大多數人下意識的反應。但近年來,多所高校相繼宣佈“不予安排住宿”,讓很多人感到“有點蒙”。

例如,據報道,廈門大學在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明確,被錄取爲非全日制的碩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對口支援西部地區高校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的碩士研究生除外),學校不予安排住宿。北京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校本部)明確,專業學位研究生等,學校不安排住宿。南京大學明確,2024級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原則上學校不提供校內住宿,學生需自行安排住宿,學校給予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適當的交通補貼……

總的來看,目前“不予提供住宿”的對象主要是碩士研究生,其原因也很簡單。近年來,高校擴招碩士研究生,但部分學校的校舍建設速度卻在逐漸放緩,一些住宿資源緊張的問題自然就產生了。那麼,部分高校不給學生提供宿舍,合理嗎?

事實上,確實沒有哪一項法律法規要求高校“必須”爲學生提供宿舍。並且,從國際上看,高校不爲研究生安排住宿是普遍做法,甚至在一些國家,部分學校連本科生的住宿都不安排。那這是否說明,我國部分高校不爲碩士研究生提供宿舍,就是理所當然的?

不能如此簡單類比。首先,我國大學以公立高校爲主,具有很強的公益性。學生羣體幾乎沒有收入,因此,以低於市場價的形式爲學生提供集體宿舍,就成了慣例。這種做法也有利於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便於管理。只不過,碩士研究生已經是成年人,相對比較成熟,在住宿資源緊張的情況下,讓部分或全部碩士研究生自行安排住宿,風險相對較小,具有可行性。

但不能因此就覺得高校毫無責任,可以一放了之了。一方面,相關高校應該提前將是否安排住宿的信息告知社會,讓準備報考的學生產生理性的預期,儘早將住宿問題納入考慮中來,以免措手不及。另一方面,即使不安排宿舍,也應儘量幫助學生解決住宿問題。比如,有的學校提供交通補貼,有的學校提供住宿補貼,有的學校利用自身資源幫助學生聯繫適宜的校外住宿地……這些做法或能減輕學生的經濟負擔,或能緩解學生“孤軍奮戰”找房子的壓力,都是值得學習的經驗。

住宿對於任何人來說都是大事,不可輕忽。部分高校要“剝離”住宿提供職能,同樣也應循序漸進,盡最大可能幫助學生解決實際困難。這纔是更合理、也更負責任的做法。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土土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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