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壽在衝擊保費規模的同時,消費投訴與罰單不斷,合規經營面臨考驗

《中國科技投資》張婷 龍秋月

近日,有用戶向《中國科技投資》記者反映稱,泰康人壽保險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泰康人壽”)保險代理人通過返傭吸引其進行投保,並涉嫌存在虛假宣傳欺騙投保人的行爲。另有用戶向記者反映稱,其在泰康人壽保險代理人的推介下爲兒子購買一款年金險。用戶翻閱保險合同發現,該保險並非如保險代理人承諾所稱繳費滿15年後可取出全部本金及利息,而保單上的簽名亦並非其本人簽字。

12月25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六盤水監管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泰康人壽貴州六盤水中心支公司存在誤導和虛假宣傳的違規行爲,被罰款12萬元;12月13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河源監管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泰康人壽河源中心支公司存在欺騙投保人的違規行爲,被罰款5萬元。記者梳理發現,今年以來,泰康人壽多家分公司因欺騙投保人收到罰單以及因銷售誤導問題收到監管函。

被指返傭、保單“代簽”

用戶禹女士向記者反映稱,2014年9月,泰康人壽保險代理人王某向其推薦購買泰康人壽重疾險,並表示北方地區天氣寒冷若不幸罹患腦梗心梗,生病住院都可以進行報銷。近期,禹女士向泰康人壽客服諮詢因腦梗住院是否可以進行理賠,客服回覆稱腦梗致死方可進行理賠。禹女士認爲該保險條款與王某所宣傳的內容不一致,涉嫌虛假宣傳欺騙投保人的情況,遂進行投訴退保。

此外,前述王某還通過返傭吸引禹女士進行投保,涉嫌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根據銀行流水記錄,2014年10月8日,禹女士爲自己及丈夫進行投保,保費金額分別爲5170元、5860元。王某同日向其返傭2900元。2014年10月29日,禹女士再爲兒子進行投保,保費金額爲2220元。王某同日向其返傭555元。禹女士向泰康人壽投訴王某的返傭行爲,但泰康人壽處理客訴的工作人員回覆稱王某向禹女士賬戶匯款的行爲屬於個人資金往來,公司保險代理人返傭不影響保險合同效力,不能爲禹女士辦理退保退費。

用戶吳先生亦向記者反映稱,2015年8月,泰康人壽保險代理人李某前往家中向其推介泰康鑫享人生年金保險(分紅型),承諾稱該份保險繳費滿15年以後可以取出全部本金及利息,吳先生兒子在上大學、就業、結婚時分別可領取一筆分紅。近期,吳先生翻閱保險合同發現,被保險人須在年滿80週歲後,泰康人壽才能按已交納合同的保險費總額向生存類保險金受益人給付祝壽保險金。

更奇怪的是,吳先生髮現投保單、覈保通知書上的簽名並非其本人簽字。上述文書中共出現三處簽名,筆跡並不一致。吳先生向記者表示,保單是由保險代理人李某直接郵寄到家中,當時亦並未發現投保單、覈保通知單上的簽名被代簽。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三條,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訂立保險合同時沒有親自簽字或者蓋章,而由保險人或者保險人的代理人代爲簽字或者蓋章的,對投保人不生效。但投保人已經交納保險費的,視爲其對代簽字或者蓋章行爲的追認。若保險人或者保險人的代理人存在《保險法》第一百一十六條、第一百三十一條相關規定情形的除外。包括保險人或者保險人的代理人存在欺騙保險人、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給予或者承諾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等情形。

直至目前,吳先生每年繳納5000元保費,合計已繳納了4萬元保費,該保單的現金價值約爲1.4萬元。近期,吳先生進行投訴並提出全額退保的訴求。泰康人壽通過第三方保險協會與吳先生進行調解,並向吳先生提出退保後返還2.3萬元的方案。

中關村物聯網產業聯盟副祕書長、專精特新企業高質量發展促進工程執行主任袁帥向《中國科技投資》記者表示,泰康人壽保險代理人向客戶返傭、在保單上代簽名的行爲是嚴重的違規行爲。這種行爲不僅違反了《保險法》的規定,也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根據規定,返傭以及保單代簽名都是違規行爲,可能會影響保險合同的效力。如果返傭行爲被認定爲違反了《保險法》的規定,那麼該保險合同可能會被認定爲無效。而如果保單上的簽名並非本人簽字,則該保險合同也可能會被認定爲無效。

“保險公司應該加強對保險代理人的管理和培訓,確保他們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業規範。同時,消費者也應該提高警惕,選擇合法的保險代理人或保險公司,並仔細閱讀保險合同條款,確保自己的權益得到保障”, 袁帥進一步補充分析道。

頻收罰單

近期,泰康人壽貴州六盤水中心支公司存在誤導和虛假宣傳的違規行爲,被罰款12萬元。泰康人壽河源中心支公司存在欺騙投保人的違規行爲,被罰款6萬元。記者梳理發現,今年以來,泰康人壽多家分公司因欺騙投保人收到罰單以及因銷售誤導問題收到監管函。

今年三季度,泰康人壽寧夏分公司因個別課件存在誤導性內容,被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寧夏監管局處以罰款0.5萬元並警告。泰康人壽內蒙古分公司因個別宣傳材料和課件存在誤導性內容,併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承保以死亡爲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人身保險,且未按規定使用條款費率,被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內蒙古監管局處以罰款28萬元並警告。原銀保監會黑龍江監管局向泰康人壽黑龍江分公司下發監管函,指出業務員陳某在銷售保險產品過程中存在銷售誤導的問題。

今年二季度,泰康人壽寧波分公司因個別代理人存在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的問題,分公司部分產說會存在誤導性內容,分公司的部分信息和數據存在不符合監管要求的情況,被原銀保監會寧波監管局處以罰款64萬元。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公佈的《關於2023年第一季度保險消費投訴情況的通報》顯示,泰康人壽共涉及1298件投訴,被列入投訴量較多的人身險公司。同期,泰康人壽在億元保費投訴量、銷售糾紛投訴量、退保糾紛投訴量、普通人壽保險糾紛投訴量、疾病保險糾紛投訴量等細分投訴指標中均位居前列。此外,記者在黑貓投訴官網搜索發現,共有5851條投訴中包含搜索詞“泰康人壽” 。

今年三季度末,泰康人壽的保險業務收入、淨利潤分別爲1612.95億元、77.66億元;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分別爲106.25%、211.83%,最新一期風險綜合等級爲BB級。

針對泰康人壽被指返傭及保單代簽涉嫌欺騙投保人等問題,記者致函泰康人壽,截至發稿,尚未獲得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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