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租賃款被挪用,福建海西金租被罰115萬
1月5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泉州監管分局發佈了1張罰單,劍指福建海西金融租賃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福建海西金租”)。
罰單顯示,福建海西金租的主要違法事實(案由)爲:售後回租業務租賃物適格性不合規,部分租賃款被挪用。
黃秋生,時任福建海西金融租賃有限責任公司經辦業務部門負責人;鄭才華,時任福建海西金融租賃有限責任公司經辦業務部門項目經理,二人爲被處罰當事人。
針對上述違法行爲,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泉州監管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及相關審慎經營規則,對福建海西金融租賃有限責任公司合計處以115萬元罰款,對黃秋生、鄭才華給予警告。
2023年9月27日,廈門銀行公告,公司董事會審議並通過議案,同意公司參與控股子公司福建海西金融租賃有限責任公司3億元增資,公司擬出資2.25億元;增資完成後,公司持股比例將由原69.75%增加至7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