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報訊,1月8日,北侖重磅出臺《關於深化打造“青年北侖”的若干意見》,新政共計10條含28項內容,涉及青年住房、青年消費、青年創業就業等十大方面。

其中包括,繼續實施“青年公寓”政策。新政在青年住房保障支持方面,涵蓋了青年公寓、青年租房、青年驛站等政策,對青年到北侖後,從短期到長期,從租房到定居予以全過程支持。尤其是備受關注的“青年公寓”政策,不僅繼續實施最高補貼30萬元,更在以下幾個方面進行了突破:一是政策門檻更低,如原要求在北侖連續繳納社保滿12個月,現修訂爲養老保險或住房公積金在北侖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二是限售期可轉移,參與“換新購”且新購房源爲北侖區的,“青年公寓”剩餘限售期限可轉移至新購房源;三是設立購房碼重點專區:甬江科創區、鳳凰城、廬南等;四是可與新購房補貼政策同時享受,即符合條件的新房購房青年,如符合相關北侖區購房補貼政策的,可同時享受最高6萬元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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