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A股退市“第一股”落定。因連續20個交易日收盤價均低於1元,觸及交易類退市指標,*ST華儀今日終止上市暨摘牌。

除*ST華儀外,截至1月15日,*ST柏龍、*ST泛海、*ST愛迪等也已提前鎖定“1元退市”。

專家認爲,“有進有出,優勝劣汰”的常態化退出機制將不斷完善、持續顯效,退市制度執行力度也將進一步強化,在更深層次切實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資本市場良性生態加快形成。

市場化“出清”顯威力

截至1月15日,除*ST華儀外,*ST柏龍、*ST泛海、*ST愛迪等也已提前鎖定“1元退市”。

作爲交易類退市的重點類型,在“1元退市”指標下,A股退市效率進一步提升,市場化“出清”彰顯威力。

“這意味着,市場自身優勝劣汰機制充分發揮作用,表現不佳的上市公司註定會被市場拋棄。”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說。

在被投資者“用腳投票”前,一些公司已經觸及財務類退市指標或是存在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等風險。此類公司往往存在規範運作和公司治理問題,或是基本面不斷惡化、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開源證券認爲,“1元退市”的規則設計,可以將基本面持續惡化的上市公司通過投資者“用腳投票”的方式使其股價持續低於1元,甚至對於部分股價極低的公司還能在20個交易日之前提前鎖定退市,從而幫助投資者提早做出投資判斷。

退市結構日趨多元

除了“1元退市”外,因財務業績惡化引發的退市案例陸續出現,A股退市結構日趨多元。

例如,*ST博天2024年1月12日公告稱,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公司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公司於2023年12月8日收到北京證監局《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認定公司通過多種方式虛增或虛減營業收入、利潤,導致數年的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公司虛假記載的信息披露違法行爲持續時間長,虛假記載金額大、佔比高,嚴重損害證券市場秩序。公司上述情形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ST新海也於1月12日公告稱,近期公司及實際控制人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公司此前收到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公司可能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

在中央財經大學副教授鄭登津看來,A股市場重大違法退市案例數量明顯增加,反映了監管部門從嚴打擊欺詐發行、財務造假等重大違法行爲的立場和決心,也反映了資本市場向更高標準、更規範化發展的必要性,上市公司也應當更加重視誠信經營。

年報季臨近,一批績差公司、殭屍企業也將告別A股。目前,已有多家*ST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淨資產爲負或“營業收入低於1億元、扣非前後淨利潤爲負”,存在財務類退市風險。

“常態化退市機制下,多元化退市力度明顯加大,預計2024年強制退市公司數量繼續增加。”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表示,在多元化退市進程中,“能上能下”“有進有退”的資本市場良性生態正在形成。

制度執行將進一步強化

在鞏固深化常態化退市機制預期下,業內人士認爲,有關部門將持續加大退市制度改革力度。

一方面,“有進有出,優勝劣汰”的常態化退出機制將不斷完善。“在退市指標的設計上,預計相關部門將根據不同板塊、不同上市條件的差異設定與上市標準相呼應的退市指標標準。在退市方式上,除被動退市外,與併購重組等主動退市相關的制度安排有望進一步完善。”申萬宏源證券研究所首席經濟學家楊成長認爲。

另一方面,制度執行將進一步強化。監管部門強調,在出口端,將確保退市改革執行不走形、不變樣,堅決把“空殼殭屍”和“害羣之馬”清出市場;優化上市公司破產重整制度,支持符合條件且具有挽救價值的危困公司通過破產重整實現重生。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副院長田軒建議,強化交易所“一線監管”職能倒逼摘牌,防止公司“只停不退”。

業內人士認爲,完善A股退市機制還要從保護投資者權益出發,強化對違法違規行爲的立體化追責,切實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

“針對退市方面的投資者權益保護,地方公檢法可從刑事視角介入,防止個別公司及大股東借退市掏空上市公司資產,損害投資者的權益,應當增強退市全過程的法律約束和威懾力。”聯儲證券總裁助理尹中餘表示。

楊成長認爲,在退市過程中的投資者保護上,示範判決機制和先行賠付制度有望進一步推廣和細化。

國信證券董事長張納沙建議,通過各種監管措施督促上市公司做好自律,壓實上市公司主體責任。健全證券罰沒款“賠先罰後”機制,進一步推動民事賠償責任優先原則得到有效落實,切實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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