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阮健弘履新

央行調查統計司原司長阮健弘已履新國家統計局。

記者23日發現,國家統計局官網“機構”欄目已更新“局領導、總師”信息。阮健弘已經出任國家統計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工信息顯示,阮健弘分管辦公室(國際合作司、政策研究室)、人口和就業統計司、社會科技和文化產業統計司、住戶調查司、國際統計信息中心、中國統計信息服務中心(國家統計局社情民意調查中心)、中國華信統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分管北京、內蒙古、上海、福建、湖北、海南、雲南、青海調查總隊。聯繫中國生產力學會、中國市場信息調查業協會。

阮健弘此前爲中國人民銀行調查統計司司長、新聞發言人,有着豐富的金融統計和經濟金融分析工作經驗。

“專業專注,孜孜以求,構築貨幣政策決策的信息基石。”早在數年前,阮健弘曾在《中國金融》發文詳細闡述人民銀行調查統計工作歷程。她表示,中國人民銀行調查統計工作經過70年的發展,金融統計體系逐步健全,經濟調查範圍不斷延伸,分析預測框架日趨完善,逐漸形成了與“貨幣政策與宏觀審慎政策雙支柱調控框架”相配套的調查統計體系。

闡述金融數據指標 回應市場關切熱點

公開信息顯示,阮健弘出生於1966年10月,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博士,高級經濟師。2013年8月,阮健弘掛職擔任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1年;2016年9月,阮健弘任中國人民銀行調查統計司司長至今。

調查統計是中國人民銀行的一項重要的基礎性業務。近年來,宏觀經濟形勢備受市場關注,金融指標由此成爲市場觀察經濟走向的一大重要窗口。

在任職中國人民銀行調查統計司司長、新聞發言人期間,阮健弘分管統計制度、金融統計和市場統計等工作,在新聞發佈會上多次回應社融信貸新動態、新變化,並直面社會熱點關切。

去年10月,在2023年三季度金融統計數據有關情況新聞發佈會上,阮健弘介紹前三季度金融數據表示,流動性合理充裕,信貸結構持續優化,實體經濟融資成本下降,爲經濟回升提供了適宜的貨幣金融環境。

她當時表示,中國人民銀行將繼續精準有力實施穩健的貨幣政策,充分發揮貨幣信貸政策效能,支持實體經濟實現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不斷推動經濟運行持續好轉,內生動力持續增強,促進經濟良性循環。

此外,去年一季度宏觀槓桿率小幅回升曾引發市場關注。去年4月,阮健弘在發佈會上回應表示,這有一定的季節性原因。一季度是信貸投放的高峯,同期受春節因素的影響,一季度GDP的規模往往居全年各季度的低位。這也意味着,信貸投放的季度高位和GDP增長的季度低位這兩個季節性的特徵相互疊加,導致一季度的宏觀槓桿率會出現上升比較多的情況。

深度參與中國金融調查統計體系建設

金融業綜合統計是國家金融基礎設施現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這方面,阮健弘具有獨到見解。聚焦如何提升金融統計分析能力、推進金融業綜合統計高質量發展,阮健弘多次在刊物上發文,深入闡述思路。

2022年,阮健弘在《中國金融》發表《大數據技術提升金融統計分析能力》認爲,近年來,全球主要央行在金融統計分析方面加快應用大數據技術,在分析經濟金融運行、預調微調貨幣政策、前瞻識別金融風險等方面提供了關鍵支撐。人民銀行在基礎數據層面全鏈條治理的基礎上,守正創新,穩中求進,運用大數據技術讓金融統計分析更“實”、更“全”、更“快”和更“準”。

同年,阮健弘以《推進金融業綜合統計高質量發展》爲題發表文章表示,人民銀行高度重視金融統計分析監測在預研預判經濟金融形勢上的作用。近年來,百年變局加速演進,國內外形勢更加複雜多變。

“新形勢下,要求金融統計分析監測能更快、更準把握經濟金融形勢變化。在此背景下,調查統計工作充分發揮標準建設和國家金融基礎數據庫的關鍵支撐作用,主動把握國際金融統計發展的新趨勢,不斷完善金融宏觀調控總量統計,加強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統計,彌補金融創新業務統計的短板,基本實現主要金融機構和金融活動的全覆蓋,助力提升宏觀調控的前瞻性、精準性和靶向性。”該文稱。

再向前追溯,阮健弘於2018年在《人民銀行調查統計工作歷程》一文中歷數人民銀行調查統計工作發展,並回顧了現行金融統計調查分析監測體系的萌芽。

她在文中表示,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引發了全球層面的反思,其中一個重要角度是金融統計未能及時反映金融變化,危機之前統計數據未能及時反映危機跡象,危機發生後無法通過金融統計信息準確判斷和估計危機擴散以及風險傳染。人民銀行調查統計部門總結經驗教訓,適應金融體系發展變化,開展一系列改革創新,形成了現行金融統計調查分析監測體系。

她在該文中總結當時和今後一段時期金融業綜合統計重點工作包括:

第一,實施資管產品等系統性風險重要環節的統計,支持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第二,編制金融業資產負債表,完善金融資金流量、存量統計,強化宏觀槓桿率監測基礎;第三,以金融基礎設施爲依託,完善金融市場統計,爲金融市場風險評估提供支撐;第四,完善與雙支柱政策框架相適應的分析監測能力,促進金融業綜合統計成果轉化;第五,建立完善統計信息共享和披露機制,爲社會提供更優質的金融統計信息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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