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嚴曦夢

2月6日,上海發佈《上海市落實〈全面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推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高水平制度型開放總體方案〉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聚焦加快服務貿易擴大開放、提升貨物貿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率先實施高標準數字貿易規則等8個方面,提出117項措施。

“《實施方案》細化《全面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推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高水平制度型開放總體方案》(以下簡稱《總體方案》)各項措施內容、明確操作路徑,確保每條措施可操作、能落地。”上海市商務委主任朱民表示。

據悉,《實施方案》涉及金融領域的共有三大部分16項措施。內容既涉及新金融業態,又包括傳統金融業態;既涉及金融行業對外資准入的開放,又涉及金融服務的跨境交付。同時也提出了相應的風險防範要求,充分體現了積極開放和風險審慎的理念。

一是便利電子支付服務提供。支持境外電子支付機構持牌經營,鼓勵商業銀行、非銀行支付機構與境外電子支付機構合作並提供支付結算服務,鼓勵優先使用人民幣結算。二是便利金融數據跨境傳輸。在國家數據跨境傳輸安全管理制度框架下,金融機構可以向境外傳輸日常經營所需的數據。三是支持金融創新發展。《實施方案》提出,審慎探索在臨港新片區放寬非居民併購貸款限制,擴大貸款適用場景;支持跨國公司設立全球或區域財資中心,深化建設再保險“國際板”,在臨港新片區打造國際再保險功能區,吸引各類保險機構聚集,探索建立與國際接軌的再保險“國際板”規則體系;提升自由貿易賬戶系統功能,實現資金在上海自貿試驗區與境外間有序自由流動等。

在提升貨物貿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方面,《實施方案》提出,促進貨物進口,提升通關便利化水平,在確保數據安全前提下,中國(上海)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加快建設跨境數據交換系統,加強“單一窗口”與境外國家和地區間交流合作並共同開發數據交換系統試點項目,推動構建與國際通行規則相銜接的貿易便利化體系,進一步提高口岸通關效率、降低通關成本。

率先實施高標準數字貿易規則,《實施方案》提出,規範和促進數據跨境流動,促進數字技術應用。《實施方案》明確,在國家數據安全管理制度框架下,企業和個人因業務需要可以向境外提供數據,促進數據開放共享。

根據《實施方案》,上海自貿試驗區管委會、臨港新片區管委會按照數據分類分級保護制度,根據區內實際需求率先制定重要數據目錄。上海要探索建立合法安全便利的數據跨境流動機制,提升數據跨境流動便利性,在臨港新片區建立數據跨境服務中心等。

上海證券報記者獲悉,臨港新片區將按照“從企業到行業、從案例到清單、從正面到負面”的原則,率先圍繞智能網聯汽車、金融理財、高端航運等重點領域,開展一般數據清單和重要數據目錄的編制工作,今年3月有望發佈第一批清單。

中國(上海)自貿區研究院(浦東改革與發展研究院)金融研究室主任劉斌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對比《總體方案》,《實施方案》內容更加具體全面,重點更加突出,尤其體現在金融數據跨境、金融創新發展方面。

“上海自貿區的實踐可爲我國探索數據跨境流動規則積累經驗。未來還需要從中央到各級地方政府、各相關主體聯動協同,找準數據跨境流通的關鍵問題所在,做好試點和示範工作等,探索適合實際需求的數據跨境流動方案。”劉斌說。

根據《實施方案》,上海力爭用3年時間,率先在上海自貿試驗區規劃範圍內構建與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相銜接的制度體系和監管模式,貿易投資便利化水平達到國際一流水平,在重點領域形成參與國際合作與競爭的新動能、新優勢。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