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佈了《關於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徵求意見稿)》,歡迎廣大市民和相關單位提出意見建議。徵求意見時間2024年2月18日至2024年2月26日。

原文如下:

關於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徵求意見稿)

各委、辦、局,各區人民政府:

爲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保障作用,更好滿足職工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結合天津市實際,現將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有關政策通知如下:

一、職工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住房的,應支付不低於住房交易價格20%的首付款;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的,應支付不低於住房交易價格30%的首付款。採用住房抵押擔保方式的,抵押值最高不得超過抵押物價值的80%。

二、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其他政策保持不變,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爲準。

三、本通知自2024年xx月xx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貸款受理日期在2024年xx月xx日之前的,按本通知施行前的政策執行;在2024年xx月xx日(含當日)之後的,按本通知執行。貸款受理日期爲貸款銀行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交職工貸款申請之日。

背景介紹

爲貫徹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決策部署,以及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會議“堅持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精準施策,滿足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優化房地產政策”的要求,更好滿足職工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擬將天津市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由30%下調至20%,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比例由40%下調至30%。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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