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資源控股(02882)發佈公告,誠如截止日期公告所披露,緊隨要約截止後,公衆人士持有5361.07萬股香港資源股份,佔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約19.88%。因此,公司未能符合上市規則第8.08(1)(a)條所載25%的最低公衆持股量規定。

要約截止後,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豁免由截止日期起(即2024年2月9日)至2024年5月9日(包括首尾兩天)(豁免期間)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8.08(1)(a)條及第13.32(1)條的規定,以便採取必要行動將公司的公衆持股量恢復至不少於25%,包括但不限於要約人擬在聯交所場內或場外向獨立第三方出售其持有的若干香港資源股份。

於2024年2月21日,聯交所已授予該豁免,惟須透過刊發本公告披露豁免(包括詳情及理由)。如公司的情況有變,聯交所可撤回或更改有關豁免。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