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信集團(00222)發佈公告,公司最近從根據中國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項下的相關披露權益信息(披露權益通知)獲悉,富地財富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富地財富)於2024年4月25日購買了210萬股股份,而公司的主要股東韓國龍間接持有富地財富。

由於福建投資集團透過貴信及Samba持有公司約59.53%權益,併爲公司的控股股東;葉啓明爲獨立非執行董事;及韓國龍透過其受控法團持有公司約15.51%權益,併爲公司的主要股東,彼等並不被視爲根據《上市規則》項下的“公衆”。鑑於彼等持有公司合共約75.18%權益,於本公告日期,公司的公衆持股量約爲24.82%,降低至低於最低規定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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