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 萌

日前,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長期資金委員會成立暨第一次工作會議上,證監會副主席方星海指出,期待以社保基金、保險資金、銀行資金、公益慈善資金等爲代表的長期資金,按照市場化原則,進一步加大對股權創投基金的配置比例。

近年來,私募股權創投基金專注於“投早、投小、投科技”,在推動創新資本形成、支持科技創新、提高資本市場直接融資比重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尤其是註冊制改革以來,近九成的科創板企業、近六成的創業板企業上市前獲得過私募股權創投基金的支持。

以社保基金、保險資金、銀行資金、公益慈善資金等爲代表的長期資金,資金穩定且期限長、追求穩健收益,與私募股權創投基金的投資偏好十分契合。私募股權創投基金投資呈現典型的初創期、中小型、高科技特點,所投企業往往研發投入大、回報週期長,“長錢”流入能夠使基金更好陪伴企業成長,分享長週期價值投資帶來的豐厚回報,同時也能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

正是由於長期資金至關重要,監管機構也在持續優化其投資私募股權創投基金的政策環境。比如,2021年底,原銀保監會發布《關於修改保險資金運用領域部分規範性文件的通知》,允許保險資金投資由非保險類金融機構實際控制的股權投資基金,取消保險資金投資單隻創業投資基金的募集規模限制;2023年底,財政部發布《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境內投資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明確,全國社保基金會開展直接股權投資和私募股權基金投資;全國社保基金股權類資產最大投資比例可達30%。

然而,從資金來源來看,當前私募股權創投基金長錢“蓄水池”供給仍顯不足,長期資金佔比低、體量小,與境外成熟市場差距大。儘管近年來長期資金投資私募股權創投基金的限制已有所放開,但仍有不小的拓寬空間。對此,市場上也有聲音呼籲,支持全國社保基金、地方社保基金適度提高實際配置私募股權創投基金的投資比例,支持保險機構增加保險資金配置創業投資基金比例,加大銀行資金支持私募基金髮展的有關政策等。

在筆者看來,除了放寬長期資金“不能投”限制外,還要解決其“不願投”的心理包袱問題。當前,受市場環境影響,私募股權創投基金“募投管退”環節並不暢通,面臨着項目不確定性高、預期回報低、退出難等問題。在此形勢下,對於私募股權創投基金管理人來說,既要提升專業化水平,增強投研能力,挖掘優質標的,又要考慮長期資金風險敏感度較高,需要建立有效的風險管理體系。另外,私募股權創投基金退出渠道也有待拓寬,除了通過IPO、併購等傳統形式退出之外,也要進一步探索發展私募股權和創業投資份額轉讓、股權投資基金實物分配股票等新形式。

木無本必枯,水無源必竭。只有挖深私募股權創投基金的長錢“蓄水池”,營造出長期資金“願意來、留得住”環境,才能真正爲私募股權創投行業發展提供源源不斷的資金活水,引導其流向國家重大戰略領域,推進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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