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一份名爲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關於停止執行《關於按照國家政策執行住宅戶型比例要求的通知》的文件截圖在網上流傳,通知顯示,經2024年第2次局長辦公會議、2024年第4次局黨組會議審議通過,並報請市司法局審查,《關於按照國家政策執行住宅戶型比例要求的通知》(深規土 [2010] 668號)已廢止。

對此,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文件屬實。但該工作人員未對此次政策變動做進一步解釋。

業內認爲,此舉意味着“90/70政策”將退出深圳房地產市場。

深圳中原地產解讀指出,所謂“90/70政策”政策,源於2006年住建部發布的《關於落實新建住房結構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見》。文件明確,自2006年6月1日起,各城市(包括縣城)年度(從6月1日起計算)新審批、新開工的商品住房總面積中,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經濟適用住房)面積所佔比重,必須達到70%以上。深圳也在當年出臺相關細則。

2010年,深圳針對城市更新項目加入了“90/70”限制。根據《關於按照國家政策執行住宅戶型比例要求的通知》(深規土 [2010] 668號),新出讓住宅用地,按“90/70”控制戶型比例;對於城市更新項目,在現狀住宅建築面積的基礎上,新增的住宅按“90/70”控制戶型比例,同時允許以更新單元爲單位進行內部平衡。

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指出,3月22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要進一步優化房地產政策,系統謀劃相關支持政策,深圳此次的政策或是對國常會指示的落實。

李宇嘉提到,上海已經調整“90/70”政策,深圳在取消“90/70政策”上此前也已做出嘗試,2023年深圳灣超級總部基地的住宅地塊以及同年出讓的龍華觀瀾街道A925-1146宗地等,在戶型面積上並未做出限制。

李宇嘉認爲,按照“保障+市場”的供給新體系,未來剛需家庭購房主要通過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解決,商品住房主要解決改善型住房需求。因此,商品房市場繼續執行“90/70”的必要性下降了。同時,在存量房市場規模足夠大的情況下,“90/70”執行多年,有充足的中小戶型房源可供選擇,而且這些房源多數在中心區,有學位和交通優勢,總價可控,單價較低,新增住宅供地繼續執行“90/70”,無法匹配高地價下新房市場的需求。

對於後續的市場影響,李宇嘉認爲,一是供給適應需求,減少低效新房房源供應,加快房源去化,使得單位用地上房源價值更大,提振開發商拿地的積極性。二是提升房屋的品質,使得部分地塊可以打造針對高收入人羣的高品質住宅。三是真正實現“保障+市場”的供應體系,剛需轉向二手房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新房市場主要面向改善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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