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記者 | 章宇璠

記者 | 張一諾

326日,江蘇證監局發佈了1條行政處罰信息,劍指泰興市智成產業投資基金(有限合夥)(以下簡稱“智成基金”)及其相關責任人。

罰單顯示,在蘇州錦富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錦富技術2019年控股權變更過程中,2019年4月12日,當事人簽署了《股份轉讓協議三》(以下簡稱《協議三》),約定富國平、楊小蔚向智成基金協議轉讓錦富技術13496萬股股份,轉讓股份單價爲4.54元/股。2019年4月15日,智成基金根據《協議三》披露了《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富國平、楊小蔚根據《協議三》披露了《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江蘇證監局通過現場檢查發現,2019年4月12日簽署《協議三》當天,當事人補充簽署了《股份轉讓協議三補充協議》,約定富國平、楊小蔚需向智成基金轉讓補償款18085.10萬元,該筆補償款在最終智成基金應付股權轉讓款中直接扣除。

在錦富技術控股權變更過程中雙方未在權益變動相關公告中披露簽署《股份轉讓協議三補充協議》事項且權益變動公告中披露的股權受讓價格、交易對價與真實情形不符導致權益變動相關公告存在信息披露不真實、不完整的情形。

當事人作爲權益變動公告的信息披露義務人上述行爲違反了《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08號第三條第三款和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08號第七十六條規定,江蘇證監局決定對智成基金、富國平、楊小蔚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今年以來,資本市場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態勢不減。年內已有近60家A股上市公司受到證監會的行政處罰,這一數據大幅超過去年同期的34家,同比增幅超60%,且千萬元級別的罰單頻現。

統計處罰原因發現,財務信息造假、未履行信披義務、定期報告披露超期限、內部制度不完善、內幕交易等成爲今年上市公司受到行政處罰的主要原因。

單是3月,就有兩家公司收到鉅額罰單。3月19日,上海實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嫌未及時披露預計經營業績發生虧損、涉嫌未及時披露訂立重要合同、年度報告涉嫌存在虛假記載,被上海證監局處罰款,罰款金額合計達2545萬元,相關責任人曹某被採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3月14日,匯金股份因公司2021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未按規定披露重大事項等違法事實,被河北證監局處以200萬元罰款。

2月22日,證監會官網公佈了6份處罰決定書,罰沒總額約1.22億元,劍指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行爲。

1月3日,吉林省證監局同一天發佈對轄內4家股權投資機構的罰單,分別是吉林省創新股權投資基金、吉林省華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長春東金投資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吉林省集旅股權投資有限公司,其違規行爲主要是相關機構未及時填報並定期更新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的有關信息,部分機構也未對私募基金進行風險評級。

證監會相關負責人龍年首場線下新聞發佈會上表示,稽查執法是證監會監管的核心和關鍵一環,是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最有力的保障。下一步將通過全方位監控、大數據碰撞、多渠道收集、智能化分析等多維技術手段構建“穿透式”線索篩查體系,對操縱市場、內幕交易行爲進行精準識別、嚴厲打擊。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