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3月28日晚间发布董事会秘书辞任公告显示,该公司董事会3月27日收到董事会秘书华兵的书面辞职函,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华兵的董事会秘书任期至2024年3月27日结束。

公告称,华兵辞任董事会秘书后,仍担任该公司总法律顾问。华兵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对此,该公司董事会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在该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指定由董事、副行长孙雄鹏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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