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北京日報

北京市鄉村振興促進條例草案二次審議

支持科技人員在農村建科技小院博士農場

本報訊(記者 高枝)昨天,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審議了《北京市鄉村振興促進條例(草案二次審議稿)》。突出科技賦能,二審稿提出將農業科技創新納入北京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規劃,支持農業科研機構、高等學校和科技人員與農村建立聯繫合作機制,建立科技小院、博士農場。

鄉村振興,產業先行。二審稿強化鄉村產業發展引導,提出在鄉村佈局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產業項目,發展高端科技農業、特色品牌農業、綠色和有機農業、生態循環農業、一二三產融合產業,拓展都市型現代農業產業。同時,引導鄉村融合產業健康發展,提出支持鄉村民宿、田園觀光、農耕體驗、鄉村康養、科普實踐等新型業態發展,有關部門應當健全鄉村民宿相關標準和管理評級制度,完善鄉村民宿規模化發展引導措施,提升鄉村民宿經營管理的市場化、專業化、組織化水平。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其他具有專業化經營能力的個人、組織等,採用自營、租賃、聯營、入股等方式,利用農村閒置集體設施和住宅發展鄉村民宿、餐飲和文化體驗等產業。

強化科技支撐是二審稿修改的關鍵詞。二審稿提出,將農業科技創新納入北京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規劃,建設農業中關村和種業之都,支持各類創新主體開展農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推進農業生產經營和管理服務數字化建設,支持農業科研機構、高等學校和科技人員與鄉鎮政府、村級組織建立聯繫合作機制,開展實用技術研究和農業技術推廣服務活動,建立科技小院、博士農場等科研試驗實訓基地。

在公共服務方面,二審稿針對補齊鄉村基本公共服務短板做出了重點安排,特別在教育方面,提出教育部門應當推動城區優質教育資源向鄉村延伸,完善集團化辦學、點對點幫扶、教師跨區跨校教研、優質網絡教育資源共享等政策措施,提高鄉村教育水平。涉農區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統籌區域教育資源,加大鄉村教師培養力度,保障和改善鄉村教師待遇;支持鄉村地區普惠性幼兒園和托育機構發展,對生源較少、基礎薄弱的鄉村學校,可以在完善住宿、通學保障的前提下,開展集中辦學,適度集中教育資源,提升區域教育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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