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商函〔2024〕157號

各會員單位:

根據《鄭州商品交易所期貨交易風險控制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經研究決定,對2024年清明節期間部分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作出如下調整:

一、自2024年4月2日結算時起,棉花、棉紗、菜油、菜粕、白糖及PTA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準爲8%,漲跌停板幅度爲7%,其中棉花期貨2405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準仍爲9%,漲跌停板幅度仍爲8%。

二、2024年4月8日恢復交易後,自品種持倉量最大的合約未出現漲跌停板單邊市的第一個交易日結算時起,燒鹼、對二甲苯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準爲8%,漲跌停板幅度爲7%,其中燒鹼期貨2405合約、對二甲苯期貨2405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準仍爲12%,漲跌停板幅度仍爲10%;其他品種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恢復至調整前水平。

按規則規定執行的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高於上述標準的,仍按原規定執行。

請各會員單位加強資金和持倉風險管理,提醒投資者強化風險意識,加強風險防範。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清明節期間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調整情況

鄭州商品交易所

2024年3月29日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