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價坐上“過山車”!這家A股公司又收關注函

股價如同坐上“過山車”,安奈兒(002875)又收關注函了。

去年12月15日晚間公告,公司擬以現金4.4億元,分期付款收購深圳創新科技術有限公司(簡稱“創新科)22%股權,此後公司股價迎來“高光時刻”,成爲市場矚目的大牛股。3月6日晚間,安奈兒披露收到深交所發出的關注函,並於3月12日晚間披露回覆公告。

時隔半個月,深交所再次向安奈兒發出關注函,繼續追問創新科其他股東發出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並要求公司說明是否存在終止交易的風險。

3月初交易所曾發函追問交易進展

安奈兒成爲“大牛股”,得益於擬跨界收購創新科22%股權。

創新科成立於2005年,是一家以大數據存儲系統爲基礎,集數據中心、雲服務和大數據服務爲一體的高新技術企業,產品及服務廣泛應用於通信、金融和互聯網等行業。公告顯示,創新科是第一家入圍中國移動、電信雲存儲集採名錄的國產存儲品牌,曾入圍2020—2021年中央國家機關政府採購中心電子商務供應商名錄,曾參與上海世博會視頻監控系統、國家超算中心(深圳)高性能計算系統和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業務存儲系統等重大項目。

如果本次收購股權完成,安奈兒將成爲創新科的第二大股東。後者的第一大股東爲Unite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持股比例約爲49.85%。當時安奈爾表示,交易對方卓雲智創將在安奈兒履行完畢審批程序後,向創新科其他股東發出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的通知。

今年2月22日至3月6日,安奈兒股價漲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05.83%,根據深交所有關規定,屬於股票交易嚴重異常波動情形。在3月6日晚間的風險提示公告中,安奈兒透露,由於標的公司創新科的其他股東存在優先購買權,所以創新科股東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是本次交易的先決條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奈兒尚未收到交易對手方卓雲智創關於創新科其他股東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的書面通知,所以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確定性。”

當時安奈兒還提到,本次對外投資的合同涉及新領域、新業務,合同雖已對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爭議解決方式等作出明確約定,但合同的實際履行仍可能因宏觀經濟波動、行業政策變化、需求預測調整等受到影響,“可能存在合同無法如期或全部履行的風險。”

就在3月6日晚間,深交所向安奈兒發出關注函,核心關注點正是創新科22%股權收購事項。深交所特別指出,“截至目前,你公司未披露過該交易的進展公告。”深交所要求安奈兒詳細說明公司收購創新科交易的最新進展情況,包括但不限於交易對手方卓雲智創是否向創新科的其他股東發出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的通知,如是,說明發出時間及所收到的反饋情況。

半個月前提示交易存在終止風險

3月7日,安奈兒開盤後跳水跌停,3月8日再度跌停。

3月11日晚間,安奈兒回覆深交所關注函。深交所要求安奈兒詳細說明收購創新科交易的最新進展情況,包括但不限於交易對手方卓雲智創是否向創新科的其他股東發出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的通知,並說明發出時間及所收到的反饋情況。

對此安奈兒回應稱,經公司與創新科溝通,2023年12月26日,創新科已協助股東卓雲智創向其他股東征求是否就本次交易行使優先購買權的意見,“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關於創新科其他股東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的書面文件。”

除優先購買權之外,是否還有其他交易先決條件,也是深交所關注的重點。安奈會在回覆函中提到,公司尚需取得創新科2023年度經審計的審計報告;同時,公司在創新科2023年年度審計中高度關注其應收賬款情況,並要求創新科在2023年年度審計中向其客戶發函確認應收賬款回款期限及金額等相關事項。

除此以外,公司還持續開展了對創新科包括法律、財務等方面的全面盡職調查,“截至目前,尚有部分盡調程序未履行完畢,公司將盡快完成盡調工作。”安奈兒強調稱,以上盡調工作的完成情況也將影響本次交易的進行,“若盡調過程中發現影響本次交易的重大風險,則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終止的風險。”

3月25日開始,安奈兒股價再度連續跳水,到3月29日收盤,累計跌幅達到32.54%。其中在3月26日,安奈兒披露《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稱,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公司未發現近期公共傳媒報道了可能或已經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未公開重大信息。

深交所追問盡調是否遇阻

3月29日晚間,深交所向安奈兒發出第二封關注函,繼續追問這次收購的最新進展。

深交所要求安奈兒在函詢卓雲智創、創新科的基礎上,詳細說明在2023年12月26日卓雲智創已向創新科其他股東發出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的通知後,至今仍未確認創新科其他股東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具體原因,創新科其他股東是否已就行使或放棄優先購買權發表明確意見,安奈兒是否存在因創新科其他股東不放棄優先購買權而終止交易的風險。

深交所同時指出,安奈兒在2023年12月15日披露《收購公告》時未說明在董事會決議通過後還須對創新科進行全面盡職調查,也未揭示盡職調查發現重大問題時可能終止交易的風險,直到2024年3月11日回覆關注函回函時才揭示該風險。深交所要求公司詳細說明:在盡職調查尚未完成、收購標的風險尚未查清的情況下便將收購創新科議案提交董事會審議並對外披露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公司的內控規定,是否符合交易慣例,對外披露是否審慎,《收購公告》對重大風險的揭示是否準確、完整。

深交所再度要求安奈兒詳細說明公司對創新科盡職調查的具體階段和進展情況,盡職調查是否遇到阻礙,是否發現重大不確定性事項或重大風險,並要求公司說明是否與出售方卓雲智創就交易的主要條款、先決條件等完全達成一致,收購交易目前是否存在尚未解決、可能影響交易推進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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