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金融一線消息,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新疆監管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因貸後管理不到位、信貸資金被挪用,北京銀行烏魯木齊光明路支行被罰60萬元;作爲相關負責人,時任北京銀行烏魯木齊光明路支行副行長的張健健被警告,並處以罰款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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