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上海金融法院3月29日消息,近日,上海飛樂音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飛樂音響”)證券虛假陳述普通代表人訴訟羣體性案件訴訟時效屆滿,除參加代表人訴訟的投資者外,另有1717名投資者獲賠損失金額約2.06億元,涉飛樂音響案投資者獲賠總金額達3.29億元,2000餘名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障。

2021年5月11日,上海金融法院對原告丁某等315名投資者與被告飛樂音響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作出一審判決,並經二審終審判決維持原判,被告應向原告支付投資損失賠償款共計1.23億餘元。

該案系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證券糾紛代表人訴訟若干問題的規定》出臺後國內普通代表人訴訟的首次全面實踐,標誌着中國特色證券集體訴訟制度落地。上海金融法院進行了諸多探索性嘗試,如自主開發代表人訴訟在線平臺、中小投資者保護智慧艙等,極大提高了羣體性訴訟案件的審理效能,擬定《權利登記公告》《權利義務告知書》《代表人推選通知》等系列文本,其中在判決主文中首次明確損害賠償計算方法,後續訴訟可據此裁定適用。該案爲推廣代表人訴訟制度提供了可複製的樣本,對於構建公正高效便捷的中小投資者司法保護體系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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