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4月2日|恒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公告,“20恒大01”、“20恒大02”、“20恒大03”、“20恒大04”、“20恒大05”和“21恒大01”因公司未按約定履行還本付息義務,現擬將2024年4月3日作爲上述債券特定債券轉讓起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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