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曉丹煙臺報道

近日,煙臺市民孫先生在齊魯壹點情報站上反映,日前他在煙臺黃渤海新區一家吉利4S店看中一輛頂配版星越L,與4S店簽訂購車合同且支付了1萬元定金,但是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4S店在購車款中塞了“選裝包”,導致他合同上的購車款比官方售價高出9000塊錢。之後他要求4S店退還購車定金,遭到拒絕,壹點幫辦就此事進行了調查採訪。

消費者:

4S店私自加“選裝包”,想退定金遭拒絕

“春節前想換輛車,1月14日,我在黃渤海新區的吉利4S店看中了星越L這款車,我想要官方頂配,銷售員就給推薦了星越L天際超值版,說是這款車的頂配車型。當時就簽了合同,並交了1萬塊錢定金。”孫先生表示。

孫先生選購的吉利星越L版車型

孫先生說,從4S店離開之後他上網查了一下這款車,發現官網只有雲起版和天際版兩個配置。他詢問銷售員後,銷售員回覆稱給他推薦的是魯東特供車型。隨後,孫先生撥打吉利官方400客服電話進行覈實,客服給他的回覆是沒有魯東特供車型。“當我再次找銷售員的時候,銷售員改口說是選配的官方‘選裝包’,但官方客服說也沒有‘選裝包’。”孫先生說。

孫先生從官網查到的星越L版的車型

4S店銷售員與孫先生的微信聊天記錄

“這款車的官方售價是168700元,減掉現金補貼、置換等費用,實際購車款應該是143000元,但是我們合同上籤的購車價格是152000元,就相當於這個‘選裝包’讓我購車費用增加了9000塊錢。”孫先生說。據瞭解,“選裝包”裏含有星空頂、36色氛圍燈、SOS主動呼救、手機互聯等九項內容。

孫先生稱,1月15日,他去4S店想把“選裝包”退掉,結果等了一下午也沒等到4S店的領導,第二天才見着,但對方說官方電話不可靠,以店裏銷售爲準,並拒絕退‘選裝包’。“我覺得自己被騙了,現在的訴求就是退定金,車不要了。”孫先生表示。

4S店:

雙方已簽訂合同,可調換配置或給予優惠政策

孫先生購車的4S店是位於煙臺黃渤海新區北京南路的煙臺富金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壹點幫辦根據孫先生反映的問題,向該店展廳經理欒先生進行了覈實。

欒先生說:“第一次他跟父母一塊過來看星越L這款車,看好了這個車,一開始選擇了一輛四驅款,第二次到店時,他最終選擇的是一輛兩驅款。”

“發生這個事我們也進行了調查,孫先生現在選購的這個配置,當時我們溝通後,價格他也滿意,並交了定金,簽了合同。”欒先生說,後來孫先生到店的時候,他們也給出瞭解決方案,“如果他覺得買貴了,我們可以再協商一下,不行我給他便宜點,或者看他需要點啥,給他送點東西,這都可以,如果他想要換一個配置,我可以從廠家給訂車。”

4S店與孫先生簽訂的購車合同

針對孫先生反映的購車款裏含有“選裝包”而他並不知情的情況,欒先生未作出正面回應。

對於孫先生想要退定金的訴求,欒先生稱他只是工作人員決定不了,雙方已經簽了合同,他們希望通過調換配置或者給予優惠政策等方式解決此事。

律師:

可協商解決,或通過司法途徑撤銷合同

如果買賣雙方產生分歧,定金能不能退?爲此,壹點幫辦採訪了山東川奇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尹律師。

尹律師表示,消費者與4S店已建立了買賣關係,也已經簽訂了書面合同,那麼雙方就應該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定金是雙方能夠確保履行合同的前提條件,也是對雙方的約束,消費者要順利付後續的車款纔可以提車,對4S店的要求則是按時交付合格的車。

“如果說任何一方違反了約定,沒能順利地履行合同,那麼這定金罰則對雙方均是適用的。如果消費者認爲4S店侵犯了他的權益,雙方可以進行協商解決,也可以通過司法途徑到法院撤銷合同,或者是解除合同,以達到退回定金的目的。”尹律師說。

4月17日,記者再次聯繫孫先生了解事情進展。孫先生稱,經過雙方多次溝通,4月16日4S店將定金退給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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