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北京市離婚限購政策正式廢止後,北京再優化樓市政策。

4月22日,網傳文件顯示,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北京監管局、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聯合發佈《關於我市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執行口徑的通知》(簡稱《通知》)。

《通知》顯示,根據當前房地產市場形勢,爲更好支持居民剛性住房需求和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現就北京市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執行口徑作出如下通知:2024年4月23日後簽訂購房網籤合同,且離婚不滿一年的房貸申請人,如家庭名下在本市無成套住房,執行首套房信貸政策。各銀行結合本機構經營狀況、客戶風險狀況等因素合理確定每筆貸款的具體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北京市住建委相關工作人員確實了這份文件的真實性。其表示,信貸政策由銀監部門牽頭,住建委是會商的簽發單位,具體貸款業務的操作需與貸款銀行確認。

此前,爲規避購房家庭通過離婚手段享受首套住房貸款政策的情形,北京市於2017年3月對離婚一年內的貸款人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2017年3月24日,中國人民銀行官網發佈《中國央行出臺關於加強北京地區住房信貸業務風險管理的通知》,對於離婚一年以內的房貸申請人,商貸和公積金貸款均按二套房信貸政策執行。

上述通知稱,近期,購房家庭通過離婚手段享受首套住房貸款政策的情形有所增加,這既影響了調控政策效果,也容易產生財產糾紛、還款能力下降等問題,增加商業銀行住房信貸風險。因此,對於離婚一年以內的房貸申請人,各商業銀行應參照二套房信貸政策執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按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執行。

業內認爲,此次對於離婚後住房套數認定的調整,是在今年3月27日廢止“離異後任何一方3年內不得購房”後,對離婚購房政策的進一步優化和完善。

今年3月,於2021年8月5日起施行的《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限購政策的公告》顯示“已廢止”。該政策顯示,夫妻離異的,原家庭在離異前擁有住房套數不符合本市商品住房限購政策規定的,自離異之日起3年內,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購買商品住房。對此,北京市住建委相關工作人員回應,“自3月27日起,離婚限購政策不再執行。”

中指研究院市場研究總監陳文靜指出,此次政策落地後,北京夫妻離異後家庭名下無房,即按首套資格、首套貸款計算,即在城六區/非城六區購房,利率由4.55%/4.5%降至4.05%/3.95%,首付比例由50%/40%降至30%,購房門檻和購房成本較之前明顯降低,對受此政策限制的合理購房需求釋放具有一定帶動效果。從市場表現來看,今年春節後,北京房地產市場整體表現穩定,3月,北京二手商品住宅成交超1.4萬套,4月以來(4月1日-21日),二手商品住宅成交8247套,市場保持一定活躍度。

陳文靜認爲,此次政策調整,意味着在市場過熱時期出臺的政策有望陸續退出,向市場釋放出進一步優化政策的積極信號,對市場情緒的回升有望產生有利影響。當前北京房地產政策整體仍較爲嚴格,未來限制性政策存在繼續優化預期。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