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民股份(SZ300345,股價7.27元,市值42.00億元)於4月23日發佈2023年年報。年報顯示,公司2023年實現營業收入11.75億元,同比增長367.71%,淨利潤虧損1.98億元,同比下滑462.57%,扣非淨利潤已連續五年爲負。4月30日,深交所向華民股份下發年報問詢函。

根據披露,2023年,華民股份光伏產品和耐磨產品的收入分別同比增長1007.15%、下滑29.82%,佔營業總收入的比例分別爲87.91%和8.06%,毛利率分別爲4.2%和8.81%。問詢函要求華民股份說明光伏業務的具體情況。

記者查詢發現,實施華民股份光伏業務之一的是控股子公司鴻新新能源科技(雲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鴻新新能源),2022年9月,華民股份從公司實控人手中收購鴻新新能源80%股份,交易雙方還約定後續三年的業績承諾,但2022年、2023年鴻新新能源均出現虧損,截至2023年報披露時,交易對方尚未進行業績補償。關聯收購標的連續虧損,實控人尚未業績補償

根據披露,華民股份2023年營業收入合計11.75億元,其中光伏產品10.33億元,耐磨產品9469.59萬元,其他業務4738.79萬元。2024年一季度,華民股份營收2.31億元,較上年同期上升18.90%,淨利潤爲虧損4709.32萬元,較上年同期下降957.56%。公司在一季報中多次提到“光伏業務規模擴大”。

收入大增,卻連續出現虧損,問詢函要求華民股份列示2022年至今光伏產業鏈中硅料、硅棒/硅片、電池片的逐月價格走勢並分析價格變動原因,說明產品下游需求及產能利用率變化情況、趨勢及變化的主要時間點,公司所處細分行業競爭情況,包括主要競爭對手及其產能、規模情況等,並結合公司2024年一季度業績情況及虧損原因說明公司業績是否存在持續虧損且惡化的風險,持續進行大額投資新建生產線的決策是否審慎。

此外,華民股份的光伏業務主要實施主體之一是控股子公司鴻新新能源。記者查詢到,出於光伏轉型需求,華民股份在2022年9月完成了對鴻新新能源80%股權的收購,交易價格爲5600萬元,交易方爲湖南建鴻達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建鴻達集團)。

根據當時披露,華民股份實際控制人、董事長歐陽少紅持有建鴻達集團30%股權,其配偶劉平建持有建鴻達集團65%股權,此外華民股份歐陽少紅以及個別董事、監事也在建鴻達集團任職,因此構成關聯交易。

當時,鴻新新能源尚處於建設期,未實際開展經營。建鴻達集團作出的業績承諾,是鴻新新能源2022年度—2024年度淨利潤分別不低於750萬元、1450萬元、1600萬元。

不過,記者也查詢到,2022年、2023年,鴻新新能源的淨利潤分別是虧損1867.29萬元以及虧損1.95億元,建鴻達集團涉及的業績補償金額爲5600萬元。“針對上述事宜,公司正與建鴻達集團積極溝通中”,華民股份公告如是提示。

因此,交易所問詢函也要求華民股份說明建鴻達集團長期未進行業績補償的原因及合理性,上市公司是否積極追償,是否有利於保護上市公司及中小股東權益。存貨大幅增長等現象原因待解釋

華民股份2023年營收同比大增的背後,其多個重大銷售合同在報告期內履行並確認收入。根據披露,華民股份在年報中列示的8個重大銷售合同中,其中6個合同本報告期合計已履行金額爲5.65億元,合計已確認收入5億元,合計確認應收賬款5.5億元。

問詢函要求華民股份分別列示各個合同約定的結算條件、驗收條件、付款條件等,並結合收入確認條件說明合同已履行金額與收入確認金額不一致、應收賬款金額大於收入確認金額的原因及合理性,並結合公司對客戶的信用政策、應收賬款的賬齡、期後回款情況、壞賬準備計提情況等,說明信用政策與同行業可比公司是否一致、各個合同均未實際回款的原因及合理性、回款是否存在不確定性、壞賬準備計提是否充分。

除了上述事項外,對於報告期內變動較大的財務科目,華民股份均被要求進行說明。

例如,報告期末,華民股份存貨賬面餘額爲2.13億元,較期初增長28.85%,其中原材料、在產品大幅增加,賬面餘額分別增長174.79%、131.18%,佔存貨總額的比例分別爲33.69%、22.04%。公司存貨跌價準備累計計提4298.46萬元,本期計提1.37億元,轉回或轉回1.18億元,計提對象主要爲在產品、庫存商品、委託加工物資。公司被要求說明存貨大幅增長原因、合理性及必要性,說明原材料、在產品跌價準備計提是否充分。

又如,報告期末,華民股份應收票據賬面餘額爲2.76億元,應收賬款賬面餘額1.5億元,較期初分別增長163.51%和77.48%。壞賬準備分別累計計提139.08萬元和1856.48萬元。其中,按組合計提壞賬準備的應收賬款中,賬齡在3—4年的應收賬款壞賬計提比例爲30%,4—5年的應收賬款壞賬計提比例爲50%,第一大欠款方的應收賬款餘額佔比爲34.21%。

公司被要求說明應收票據欠款方具體情況、承兌匯票的主要兌付銀行、兌付客戶名稱,對應的票據金額,結合期後兌付和背書轉讓情況等說明期末未終止確認的應收票據是否附追索權、是否存在被追償的風險,本期應收票據大幅增加且壞賬計提金額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說明應收賬款特別是長賬齡應收賬款壞賬準備計提的充分性,與同行業可比公司的應收賬款週轉率、壞賬計提比例是否存在較大差異,是否存在長期無法收回、賬齡持續增加的應收賬款。

此外,華民股份還被要求說明管理費用變動的原因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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