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昌校宇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中基協”)官網信息顯示,5月11日至12日,97傢俬募基金管理人因12個月無在管基金被註銷管理人登記。此前,中基協官網只有“主動註銷”“依公告註銷”“協會註銷”3種註銷類型的公示數據,“12個月無在管註銷”爲新增註銷類型。

根據去年施行的《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五項,以及《私募投資基金登記備案辦法》第七十六條第二項,私募基金管理人出現“登記之日起12個月內未備案首隻私募基金”或“登記後12個月內未備案自主發行的私募基金,或者備案的私募基金全部清算後12個月內未備案新的私募基金”的情形時,中基協將註銷其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並予以公示。

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許瀚律師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上述註銷情況此前公示爲‘協會註銷’,現進一步明確爲‘12個月無在管註銷’,有助於進一步細化註銷類型。細分後有利於公衆識別基金管理人被註銷的具體原因。”

許瀚認爲,增加註銷類型是爲引導私募基金管理人積極展業或及時註銷(如無展業需求),繼而進一步促進私募基金行業高質量發展。

在華商律師事務所執行合夥人齊夢林看來,新增註銷類型,釋放了私募基金監管持續趨嚴的信號,對促進行業合規健康發展具有積極意義。同時,從源頭出清不合格的機構,可以進一步淨化市場,讓機構“迴歸本源、服務實體”,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進一步梳理,前述97家機構包含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以及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管理人。既有2021年6月底成立的“新人”,也有2005年成立的“老兵”。

今年,監管部門加強對違規私募機構的管理和處罰,行業“扶優限劣”進一步升級。 據中基協官網數據統計,截至5月12日記者發稿,今年以來,已註銷私募基金管理人達764家。其中,1月份至4月份註銷私募機構的數量依次爲48家、448家、63家、83家,5月份以來已有122傢俬募機構被註銷。

從註銷類型來看,上述764傢俬募機構中,“協會註銷”類型最多,達478家。“主動註銷”“依公告註銷”“12個月無在管註銷”類型分別爲179家、10家和97家。

齊夢林表示:“私募機構需更加重視合規經營、穩健經營,注重市場聲譽,主動進行自查,強化風險控制,進而鍛鍊持續規範經營的能力。”

談及未來私募機構應如何更好地合規展業、高質量發展,許瀚建議,第一,私募基金管理人應該積極學習新規。去年以來,監管部門組織出臺了多項政策,細化了對整個私募基金行業的監管和自律規則,比如《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條例》《私募投資基金登記備案辦法》《私募證券投資基金運作指引》等。

第二,“小、亂、散、差”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註銷後,對存量持續合規、穩健經營的管理人長期來看是利好,市場資金會更集中投資於此類管理人。存量管理人應始終堅持投資者利益優先的經營理念,引導投資者長期投資、理性投資,同時不斷提升投資能力,爲投資者創造價值,以促進行業的高質量發展。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