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514萬!湖州市政協原主席吳水霖受賄案一審開庭

新京報快訊 據浙江省紀委省監委官方微信消息,2019年5月9日上午,湖州市政協原主席吳水霖受賄一案在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該案由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溫州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吳水霖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溫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6年至2018年期間,被告人吳水霖利用擔任湖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委書記、湖州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市委政法委書記、市政協主席等職務便利,爲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款項支付、職務晉升、工作調動、假釋審批等事項上謀取利益,並先後多次非法收受樓某生、徐某榮、丁某農、邵某鳴、李某勇所送的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514.2781萬元。吳水霖在被採取留置措施後如實交代了受賄犯罪事實,並檢舉揭發他人犯罪,且已退繳全部涉嫌犯罪所得。公訴機關認爲,吳水霖身爲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爲他人謀取利益,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同時,吳水霖有立功表現,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與被告人吳水霖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吳水霖還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溫州市紀委監委組織市政協機關、市委政法委、市國資委等單位70餘名黨員領導幹部參加旁聽。

編輯 倪豔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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