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7年10月間,被告人張某龍、張某鑫、朱某萍、施某然、夥同同案人包某清、“東北蘇子哥”(均另案處理)等人經事先預謀,決定在微信平臺組建賭博羣,組織參賭人員以“搶紅包”形式進行“牛牛”對賭,從中抽頭獲利。張某鑫負責工作室地點的選址、租賃、人員的招募及工資的發放等,招募了被告人黃某華、阮某燕和林某強、沈某德(均另案處理)在微信賭博羣充當“託”,充當賭徒以提高微信賭博羣的人氣、招募了林某煌、沈某玲(均另案處理)充當“兌獎員”,給參賭人員進行兌獎。

微信作爲目前最火爆的社交軟件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

佔據了重要角色

卻也成爲了不法之徒的生財之地

近日

福鼎法院審結一起

利用微信開設賭場案

案情回顧

2017年10月間,被告人張某龍、張某鑫、朱某萍、施某然、夥同同案人包某清、“東北蘇子哥”(均另案處理)等人經事先預謀,決定在微信平臺組建賭博羣,組織參賭人員以“搶紅包”形式進行“牛牛”對賭,從中抽頭獲利。

2017年10月底,被告人陳某庚加入該微信羣成爲股東,2017年12月底,被告人陳某玲加入該微信羣成爲股東,並最終確定將微信賭博羣股份分爲116股,其中包某清佔30股、張某龍佔18股、張某鑫、朱某萍共佔17股、施某然佔18股、陳某玲佔15股、陳某庚佔8股、“東北蘇子哥”佔10股。

張某龍等人在成立微信賭博羣后,設立了財務管理、“拉手”、“發包手”、“託”、“兌獎員”等崗位,邀聘相關人員在賭博羣中任職,並在羣公告或聊天內容中發佈賭博規則,即每局賭博時,先由羣內參賭人員按照一元一分的比例通過微信將錢款轉給財務人員上分,然後由參賭人員從10000分起標,進行“標莊”,確定出最高分者爲該局莊家,隨後羣內參賭人員進行下注,20分起押,再由“發包手”在羣內發一個金額爲參賭人數兩倍的紅包由參賭人員領取,參賭人員根據領取到紅包後三位數字配成“牛牛”點數與莊家比大小論輸贏。參賭人員在賭博過程中,如集齊特定數字則等由“兌獎員”進行兌獎。該微信賭博羣每次參賭人員20人至50人不等,每日糾集參賭人員賭博200餘次。

期間,張某龍僱傭被告人羅某揚擔任微信賭博羣的“發包手”,並通過羅某揚僱傭被告人馬某揚擔任“發包手”,負責向參賭人員發放用以賭博的微信紅包,施某然、陳某玲、陳某庚負責向包某清推薦參賭人員,陳某庚同時負責發放日常福利紅包。

張某鑫、朱某萍負責在漳州市設立工作室。張某鑫負責工作室地點的選址、租賃、人員的招募及工資的發放等,招募了被告人黃某華、阮某燕和林某強、沈某德(均另案處理)在微信賭博羣充當“託”,充當賭徒以提高微信賭博羣的人氣、招募了林某煌、沈某玲(均另案處理)充當“兌獎員”,給參賭人員進行兌獎。朱某萍招募了被告人朱某、王某儀在賭博羣內充當“託”,並協調說服微信賭博羣內的賭客矛盾。

2017年10月至2018年2月微信賭博羣運營期間,非法獲利共計人民幣1316407.36元,案發後陸續被抓獲歸案。

根據十二位被告人在本案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本院予以區別量刑。判決如下:

被告人 罪名 刑罰
張某鑫 開設賭場罪 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並處罰金100000元
朱某萍 開設賭場罪 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80000元
張某龍 開設賭場罪 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並處罰金140000元
陳某玲 開設賭場罪 有期徒刑三年一個月,並處罰金100000元
陳某庚 開設賭場罪 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80000元
施某然 開設賭場罪 有期徒刑二年八個月,並處罰金120000元
羅某揚 開設賭場罪 有期徒刑二年二個月,並處罰金60000元
黃某華 開設賭場罪 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並處罰金50000元
朱某犯 開設賭場罪 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並處罰金40000元
王某儀 開設賭場罪 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並處罰金40000元
馬某揚 開設賭場罪 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並處罰金26000元
阮某燕 開設賭場罪 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0000元

課堂小提問

問題1:網絡賭博是如何做到讓人“逢賭必輸”的?

常見的賭博網站運作模式其實與傳銷十分類似,有一套從境外向境內、自上而下的組織架構,實行多級管理。境外組織者位於架構的頂端,國內各級代理是其下線,負責擴大參賭人數,吸納賭資。境外賭博集團運營人員通過對正規網站植入黑鏈,羣發短信,微信羣、QQ羣引流等手段宣傳推廣,引誘賭徒註冊、充值賭博,賭博資金通常通過網銀或第三方支付平臺進行流轉。網絡賭博往往由所謂的莊家設局,利用提前算好概率、內外串通等手段,欺騙參與者投注資金。因此,網絡賭博可謂“逢賭必輸”。

除此之外,近年來網絡賭博也出現了一些新形式。如賭博團伙在微信羣、QQ羣利用“發紅包”功能,通過羣聊進行“賭大小”“壓數字”等賭博活動。賭客們向莊家轉賬下注,然後通過猜莊家發送的隨機紅包的尾數或大小進行賭博活動。還有一些披着棋牌遊戲外衣的賭博APP,在遊戲過程中發生賭注交易,並在賭資提現時,編造所謂“差價”和“匯率”,牟取大量利益。更有甚者,通過盜取玩家賬號、使用外掛等欺詐方式,盜刷和騙取玩家的遊戲幣和錢款。

問題2:如何正確有效地舉報網絡賭博有害信息?

我們可通過舉報中心官方網站舉報入口、網絡舉報客戶端、微信公衆號和官方微博的“一鍵舉報”等途徑,提供必要的網址鏈接和截圖等證據,進行舉報。要舉報微信、QQ羣聊中傳播的涉賭信息,可通過微信客戶端投訴功能(如下圖)、騰訊110(110.qq.com)、小程序“騰訊舉報受理中心”直接向網站提交證據線索。

清除網絡賭博有害信息需要廣大網民朋友的共同參與,歡迎大家積極舉報。

舉報電話:12377(國家網信辦舉報中心)

舉報網址:www.12377.cn 

網絡並非法外之地

不要被利益、慾望衝昏頭腦

堅決不做網絡犯罪的縱容者

更不做實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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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公信福鼎

編輯:張穎

審覈:林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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