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何況更是有人縱火

一切源頭都離不開報復的心裏

合作、糾紛、結怨、打擊、報復等等

事出必有因

因何事起源要有如此大的怨恨呢!

事件起因

今年1月17號,澳門氹仔柯維納馬路名門世家停車場發生縱火燒車案,停車場內有2輛私家車遭燒燬。

疑犯首次作案時,向2輛肇事車輛潑灑易燃液體,但未能成功放火,心有不甘下用停車場內的滅火沙筒破壞車輛玻璃,併成功逃離現場。

同月20號凌晨左右,有關私家車再次被淋易燃氣體縱火燒燬。

疑犯利用打火機及易燃液體成功放火,導致2輛私家車不同程度燒燬。

當時,疑犯燒燬車輛想要逃跑的時候,被保安員截獲。

犯案者是一名香港黎姓嫌犯,隨後被司警拘捕,黎某承認犯案,但拒絕提供幕後主腦等資料。

隨後,司警以縱火罪將其移送檢察院偵辦,並已羈押,由調查科跟進調查並追緝幕後主腦。

合作伙伴變仇人

本月9號,案情終於有了新進展,司警在氹仔、下環及黑沙環等多區拘捕涉案的5名本澳男子其中2人疑爲主謀

經司警調查,初步起因是爲了“金錢瓜葛”引發的訴訟及報復。

5名疑犯爲朋友關係

當中,被捕2名主謀分別姓關,31歲,凼仔某車行東主;以及姓邱,31歲,車行員工。

其餘3人分別姓黃,26歲,賭廳司機。姓李,27歲,司機。姓康,23歲,司機。

除康某承認收受1,000元協助購買汽油、踩點和提供車輛供黎某犯案外,剩餘4人拒絕合作。

事件真相源頭

調查科經深入調查,懷疑案件與氹仔某間車行的關姓東主等人有關。

原來,關某的車行原有一名合夥股東,後因雙方兌換1,200萬元而發生金錢糾紛並拆夥,該名前車行股東事後控告關某,雙方因此結怨。

於是,關姓東主聯同邱姓員工合謀聯同康某、李某、黃某購買易燃物、預先踩點,提供作案工具

並向香港某犯罪集團僱黎某來澳犯案,最終導致前車行股東的2架車輛被燒燬。

現時,司警落案控以犯罪集團罪和造成火警、爆炸及其他特別危險行爲罪,將5人移送檢察院偵辦。

幸虧只是買兇燒車警告

而不是做出買兇殺人的地步

曾幾何時一拍即合變成合作夥伴

如今卻變成仇人一般

多好的關係在一瞬間也消逝如煙

所以,做生意,合作有風險

這也是一則活生生的事例!

素材來源:日報網絡

圖片來源:日報、網絡截圖、表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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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撰寫:小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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