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爲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強字之日道,強爲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道德經》第二十五章

有一種渾然而成的東西,在有天地之前就已經產生了。它寂寂無聲而又廣闊無形,它獨立長存而永不衰竭,週而復始地循環運行而永不停息,可以說是天地形成的本源,是孕育天地的母親,我不知道究竟叫它什麼名字纔好,只好叫它爲“道”,再勉強認爲它是廣大無邊的大,大到似乎不存在,不存在感覺着遙遠,如此的遙遠又似乎就在眼前。因此,道大,天大,地大,人也大。在我們認知的四大中,人只不過是其中的一個。在這四大之中,人是效法於地的,地是效法於天的,天是效法於道的,而道的運行則是依照着自然法則。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用了一氣貫通的手法,將天、地、人乃至整個宇宙的生命規律精闢涵括、闡述出來。“道法自然”揭示了整個宇宙的特性,囊括了天地間所有事物的屬性,宇宙天地間萬事萬物均效法或遵循“道”的“自然而然”規律,道以自然爲法則。天地人的存在和生命都屬於“自然”的內容,天地人都在道的主導之下。所謂的“自然”不是具體的一個事物,“自然”指宇宙天地萬物的存在和運動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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