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學術造假,是鐵律,是道義

編者按

對於任何一位以科學精神爲旨歸的研究人員來說,“求真”毫無疑問是應當遵守的“底線”。然而,在科學發展的歷史進程中,踐踏科研真實性底線的“僞科學”事件以及學術造假行爲卻層出不窮,這無疑是對科學尊嚴的嚴重挑戰。

作爲以弘揚科學精神爲己任的媒體,《中國科學報》歷來都將打擊僞科學、揭露學術造假、維護科學尊嚴視爲義不容辭的責任,在六十年的辦報歷程中,我們對此始終堅定不移。而在這場對抗僞科學和學術不端行爲的鬥爭中,我們也作出了應有的貢獻。

記者 溫才妃

《旗幟鮮明地維護科學道德》《強烈譴責李富斌的剽竊和欺騙行爲》《不許李富斌敗壞我國學術界的聲譽》……如果說有一種行爲,讓全球學術界公然憤慨、人人唾棄,那莫過於“學術造假”。如此驚心的標題見報,可見學術界已忍無可忍。

上世紀90年代前,學術造假儘管在我國偶有發生,但並沒有被輿論當作大問題對待。直到1993年,一家媒體強有力介入,公開揭露一起極其惡劣的抄襲事件,纔打破了學術造假不被給予應有重視的籠牢。

從此,我國科教界乃至全社會掀起了批判學術造假的浪潮,直至今天,生生不息。

剽竊報道,改革開放第一起

1992年底,李富斌剽竊事件從國外發酵至國內。事件的揭露者、中國科學院學部委員(1993年10月起改稱院士)郝柏林指出,被李富斌抄襲的兩篇文章分別刊發在《瑞士物理學報》《數學物理雜誌》上,國外皆已知曉,而國內尚無聲音。

“哇!除了標題,正文原原本本抄襲。”當找到原文比對時,策劃該專題報道的時任《中國科學報》國內科技部主任李存富震驚了。

鐵證如山面前,《中國科學報》重拳出擊。1993年1月13日,以《一起中外科學界極其罕見的剽竊論文事件》爲題,整版報道了此次剽竊事件。“有原文對照、有揭露者來信、有《瑞士物理學報》《數學物理雜誌》聲明、中科院學部委員何祚庥聲討……內容翔實讓剽竊毫無爭議。”李存富說。

當天,由上世紀90年代人人必聽的中央人民廣播電臺新聞與報紙摘要節目轉播,一時間全國上下老幼皆知。李存富猶記,1月14日上班之時,中國礦業大學校領導見醜聞捂不住了,表態的文章一早便已躺在他辦公室的傳真機上。

1月15日,院士、專家、學者開展科學道德大討論的多篇稿件見於《中國科學報》報端;1月18日,中國礦大校領導的文章鋪陳版面。3月1日,該校主管單位中國統配煤礦總公司在《中國科學報》發通報,配以李富斌的個人檢討。持續一個多月的聲討後,李富斌事件終於畫下句點。

時任中國科學院副祕書長、中國科學報社社長兼總編輯張玉臺在報紙邊上寫了一句話:“這樣有揭露、有事實、有反響、有主管部門表態、有被批評者檢討的報道,在國內還是不多見的。”

該報道與隨之展開的科學道德專題討論,被兩院院士評爲1993年十大科技新聞之一,也被視作改革開放後第一起公開揭露學術造假的報道。

意外之喜,獲每年300萬元撥款

1986年至1993年,也是《中國科學報》的春天。從當時《全社會動員起來,維護科學道德》《水稻育種專家許雷受打擊報復》等新聞標題中,可見其正義凜然。

在李富斌事件中,《中國科學報》維護科研誠信的擔當,得到了全社會的認可,來自科學界、教育界的檢舉信如雪片而至。

其中,貴州農科院一位科研人員在《中國科學報》撰文羅列了學術造假的幾種情況,隨後該單位領導找到報社落實情況。“這種對號入座的行爲,報社並不予理睬,對方最後只能灰溜溜地走了。”李存富說。

而報道還收穫了一項“意外之喜”,那就是財政部給中科院圖書館(1985年更名爲文獻情報中心)爭取到每年300萬元經費撥款。

原來,郝柏林在中科院圖書館尋找《瑞士物理學報》未果,卻意外得知該館因購置費有限,將這一已訂閱了幾十年之久的期刊“忍痛割愛”。

郝柏林在給李存富的電話中對中科院圖書館的困境頗有怨氣,於是他讓時任中科院出版委辦公室主任郭志明爲此事專門去中科院圖書館調研,發現實際情況更爲凋敝,回來後寫了一篇7000多字的調研報告《從查不到〈瑞士物理學報〉說開去》,後刪減爲《中國科學院圖書館慘淡經營何時了?》,於1993年3月26日發表。

郭志明與李存富迅速將該問題反映給國務委員、國家科委主任宋健,經時任國務院祕書長羅幹批覆,在很短的時間內爭取到這筆經費。

在操作整個採訪的過程中,李存富心中有一個難以忘懷的畫面:“那是1月13日晚上,我到時任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主任、中國科學院學部委員張存浩家裏取手稿,約稿的時候老先生很爽快地答應了,我也順利取到了稿子。從他家出來已是晚上9點多,外面的雪有20釐米厚,我深一腳淺一腳地走在雪中,心中卻是一片敞亮,‘太好了,明天有頭條了’。”

造假升級,媒體主力擔當

這一事件就像黑夜中擦亮的火柴,引爆了改革開放以後打擊學術造假的導火索,20多年來,關注科研誠信逐漸成爲全社會的聲音。淨化學術生態、打擊學術造假、維護科學道德,成爲了《中國科學報》的主打品牌之一。

當年風華正茂的媒體人,如今已經白了頭。然而,前仆後繼的國內媒體人陸續揭露了一起又一起學術造假事件。其中,《中國科學報》在追查清華大學深圳研究生院“撤稿門”等報道中,再次展現了媒體擔當。

與此同時,學術造假事件頻頻升級。從簡單的逐字抄襲行爲,發展爲篡改實驗數據、捏造實驗結果、申請海外郵箱爲自己審稿等行爲,乃至行政爲了某個功利目標的合力造假。“高智力、隱蔽性成爲如今學術造假的一大特點。”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說。

科研不再是單純的個人行爲,還與地方政績、高校科研經費掛鉤。尤其是,2017年發生的韓春雨撤稿事件,一個無法被重複實驗的“諾獎級成果”在政府、學校的大力助推之下,一時間名利盡收,韓春雨本人成爲了“榜樣”,河北科技大學差點將2.24億元科技經費盡收囊中。

一些高校、科研單位的護短行爲,也爲之提供了溫牀。“主動站出來承擔責任、處理後果的國內高校、科研單位,從2009年至今一家都沒有,皆是由媒體披露展開調查的。”李存富說。

不久前,《中國科學報》連續報道了“哈佛撤稿門”,推出了《哈佛清理門戶帶來的警示》《科技界人士熱議哈佛撤稿門事件》等一系列文章。反觀國外,主動撤銷31篇論文、認罰1000萬美元,自揭家醜的行爲不僅挽回了高校的顏面,也贏得了尊重。

“有規則、制度,壞人也會將陰暗面收斂起來;沒有規則、制度,好人的陰暗面也容易暴露出來。”採訪尾聲,李存富鏗鏘有力地說。

專家點評

科研單位和科研經費提供方應更給力

■段偉文(中國社會科學院科學技術和社會研究中心主任)

多年來,各類媒體一直擔當着對科研不端行爲的質疑、揭弊和監督的先鋒角色,而在當前態勢下,科研單位和科研經費提供方無疑也應該適時明確其關鍵角色。

科研機構、高校要將科研誠信建設作爲科研管理的重中之重,通過各種軟硬措施標本兼治、防患於未然,並建立健全、專門的科研不端行爲查處與執行委員會。

在科研單位的查處結論出現重大爭議、其查處工作存在利益衝突或存在專業與技術疑難時,科研經費提供主體和科研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有責任成立專門的查處委員會,及時處置並在必要範圍內予以公告。

對於沒有得到應有查處的重大科研不端或疑似不端行爲,在保護當事人的合法與正當權益的前提下,科研經費提供主體和科教主管部門應該保留重新查處和無限期追訴權利。

在此過程中,媒體應該一如既往地從中立、客觀角度,對科研單位和科研經費提供主體的科研誠信建設及重大不端行爲的查處,展開更具專業精神和建設性的監督。

爲此,媒體的曝光和報道既要避免單純的熱點炒作,應在發揮監督作用和維護相關主體的權益之間保持必要的張力;同時,媒體報道也應該更加專業地揭示科研活動與科研誠信建設的複雜性,力求抓住問題的關鍵,幫助科研單位、經費提供主體和科教主管部門瞭解問題的癥結所在,提出動態、有效、具體的應對之策。

(本報記者溫才妃採訪整理)

《中國科學報》 (2019-01-01 第10版 求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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