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杭縣白砂鎮嫩洋村幹部邀請鎮調委會調解員到村裏調解一起鄰里糾紛。可是在調解現場,雙方當事人一見面就吵了起來。

一方當事人老羅說:“他霸佔我土地,阻撓我裝修!”另一方當事人阿忠卻說:“他屋檐飄到我家裏,還欠錢不還!”

聽罷,老羅就從包裏掏出一踏嶄新的面值爲壹佰元的第四套人民幣憤憤地說:“誰說我不還,昨天還給你不要,說人民幣貶值了。今天我找來了當年那版人民幣,你還是不要,明顯找碴嗎?”……

眼看雙方劍拔弩張,而且糾紛也並不是想象中的那麼簡單,於是調解員決定先安撫當事人情緒,分別聽取當事人陳述,徵詢各方訴求。

經過調查瞭解,發現雙方的恩怨主要由三個矛盾引起:①2000年1月,老羅欠阿忠會金1150元,欠條上約定月息30元。後因老羅家中變故,生活困難,暫無力償還;②2000年7月,阿忠的兩間豬舍與老羅的一間廁所交換,並簽訂換地合同。同年9月,阿忠將廁所拆舊建新,建了新房。但是之後,老羅欲利用豬欄養豬時,阿忠以其未還錢而阻止老羅使用該地塊。老羅爲此也不再提還錢的事;③2010年老羅建新房,因阿忠一家長年外出,在建第三層樓板飄檐時佔用阿忠房屋垂直空間。今年5月,老羅要裝修房子,阿忠以不拆除疊加飄檐就不讓其裝修爲由,趕走了裝修隊伍。

十多年來,因三個矛盾糾紛相互交織雜糅,雙方積怨越來越深,成了遠近聞名的冤家對頭。理清問題後,經調解員分析,應該先從老羅入手。於是找到老羅,跟他分析道:你後建的屋檐蓋到阿忠的屋檐上,影響了他的採光和日照,這不符合《物權法》的相關規定,應該主動拆除,排除妨礙。此外,年初中國人民銀行已經發布公告,自2018年5月1日起停止第四套人民幣在市場上流通,現已不得用於支付,他有權拒收。既然你想要還款,那就應該拿出誠意,用正在流通的人民幣進行還款。老羅聽了覺得在理,同意拆除佔用的部分。但同時提出只願意還本金,因阿忠十多年來沒同意他使用豬圈養豬,讓其家庭也蒙受了損失。

見老羅有了讓步,調解員又找到了阿忠,轉達了老羅的想法,做起他的思想工作,跟他解釋道:當年出具的欠條雖名爲欠款,但實爲民間標會款,不受法律保護的。即便是欠款,欠條也已過了訴訟時效。現在老羅願意還錢,說明他也是個講誠信的人。另外老羅已經將地置換給你,你們之間的換地合同早已生效,你也要將交換的豬圈給他使用;他雖然有錯在先,但你現在威脅施工人員,阻撓老羅裝修是違法行爲。冤家宜解不宜結,你們既然有解決問題的態度,不妨大家各讓一步,你接受老羅的還款,免除他的利息,同時把地交還給他。

最終,通過調解員的法、理、情並用,雙方達成了和解,簽訂了協議書。阿忠不追究老羅欠款的利息,將豬圈交予老羅。老羅也當場支付了1150元欠款,劃定了要拆除的屋檐界限,約定了拆除期限。近20年的恩怨隔閡至此得到了消除,緊張的鄰里關係也開始修復。

本文中涉及的債務糾紛、合同糾紛、相鄰權糾紛在農村調解中都是非常普遍的,但是三者都出現在當事人雙方身上確屬罕見,究其原因就是鄰里雙方沒有按照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鄰里關係。同時也給我們調解工作敲響了警鐘,矛盾糾紛如果沒有得到及時化解,將會如同滾雪球般越滾越大,導致矛盾糾紛激化。只有及時將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社會才能更加和諧穩定。

溫馨提示:第四套人民幣停止流通後能使用嗎?

央行:特定版別的人民幣停止流通,法律上意味着該版別人民幣不再具有法定支付效力。自2018年5月1日起,經濟交易的買方不應再使用第四套人民幣停止流通的券別進行支付,賣方有權拒收第四套人民幣停止流通的券別。(縣司法局:江崇榮、陳烽)

編輯:鍾毅康 編審:吳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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