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ST萬林(603117.SH)易主已過去3年,但前實際控制人留下的麻煩仍在影響着公司。日前,《華夏時報》記者獲得獨家消息,稱黃保忠在“掌權”期間,爲避免關聯交易,主導公司子公司簽署了虛假合同。而上述爆料提及的合同正是纏繞在ST萬林身上進出口代理業務糾紛中的其中一案。

據此前公告,2022年9月,ST萬林子公司上海邁林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下稱“上海邁林”)因上海梵暢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下稱“上海梵暢”)拖欠公司墊付的貨款、代理費、倉儲管理服務費等向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涉案金額達4252.98萬元。而針對該案件,有知情人士稱黃保忠在訴訟期間作爲證人書面證明上海邁林與上海梵暢的採購合同並不是“真實”的。他向《華夏時報》記者提供了一份簽署了黃保忠姓名的書面證言文件,文件顯示,雙方糾紛涉及的8份合同,上海梵暢只是代簽方,實際上海邁林墊付資金並未提供給上海梵暢方,而是提供給了彼時正在與上市公司洽談收購合作事項的許傑及鄒勤方使用,且最終對方未向上海邁林供貨,也未將墊款返還。

記者就上述情況致函ST萬林,公司回函稱:“公司預付了上海梵暢木材採購款,但上海梵暢長期未向公司供貨,公司因此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上海梵暢歸還預付款或供貨。在訴訟過程中,公司原實控人黃保忠在法庭證詞中聲稱,該部分預付款實際系他安排給許傑及鄒勤使用,並非真實的採購款。目前因爲黃保忠提及的情況涉及到外匯支付用途的虛假陳述,已達到騙購外匯的刑事立案條件,故法院裁決將該案移交公安。”

然而,記者向黃保忠本人求證時,黃保忠卻對記者提及的上述事項予以否認——“貴方短信所述內容均與事實不符。”

與上海梵暢的合同是假的?

據瞭解,上海梵暢公司與上海邁林的合作業務自2014年就開始往來。從爆料人提供的材料來看,上海梵暢委託上海邁林向指定外商進口原木材或者其他木材,並與上海邁林簽訂了一系列《進口代理協議》(下稱“代理協議”)。同時由王建華(上海梵暢法人代表)、顧睿臻(原投資人、監事)及王翼(現大股東、監事)對各代理協議出具了相應的《擔保承諾函》,就梵暢公司對各代理協議項下應付上海邁林的款項和產生的利息等所有費用提供連帶責任擔保,王建華、顧睿臻及王翼承諾在上海邁林向保證人發出書面通知之日起三日內向其結清梵暢公司應付的全部款項和所有費用。根據代理協議的約定,上海邁林根據梵暢公司的要求代理簽訂相應的原木或其他木材的進口合同辦理貨物的進出口手續,並墊付了相應的貨款和相關費用。但在後續,上海梵暢並未按約定支付相關費用,由此上海邁林將上海梵暢及相關人員告上法庭。

但在訴訟中,上海邁林稱在證據交換中整理了案涉17ML-8801至17ML-8808的8份進口代理協議,發現該8份進口代理協議項下上海邁林對境外公司支付的外匯金額高達 4079366.67美元和2707167.7 歐元,其中17-8804號進口代理協議下上海邁林對境外公司支付了90萬美元,從沒有收到任何貨;其餘進口代理協議下即使有收到貨也至少是在合同簽訂兩年後才收到貨,或者只收到很少的貨。

“關於這8份合同,黃保忠對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是出具了證言的,合同具體履行實際上與上海梵暢無關。”上述知情人士向記者說道。他還向記者展示了他獲得的黃保忠證詞掃描件。

該掃描件中提及,許傑夫婦在2017年,與ST萬林洽談收購合作期間,因其控制的公司出現資金週轉困難,兩人提出需要由上海邁林預付資金,其後以木材供貨償還。因彼時可能涉及關聯交易,所以各方商議由上海梵暢和上海邁林簽訂進口代理協議,相關的內容由上海邁林和許傑夫婦商定,上海梵暢僅負責蓋章,其餘事項都不過問,合同的實際執行由上海邁林和許傑夫婦負責,與梵暢無關。上海邁林將款項匯出至許傑夫婦控制的公司,之後許傑夫婦向上海邁林供貨,貨款抵充上海邁林的匯款。8份合同項下安排進口的貨物,都是許傑夫婦直接處置的,並沒有交付給上海梵暢。在實際操作中,上海邁林最終未收到貨物,也未收回墊款。

對於爆料人提供的材料,《華夏時報》記者在致電黃保忠未果後,向其發去短信瞭解具體情況,對此黃保忠回應稱:“本人拒絕接受採訪。現在通過此短信正式向貴方告知:貴方短信所述內容均與事實不符,涉嫌誹謗,已經影響我的個人名譽和公司商譽。請接到上述信息時立即停止上述報道,尊重法院已受理案件的調查、取證及判決。如因此導致我方損失,我方將堅決向侵權各方採取法律行動,保護自身合法權益。”後續記者將爆料人提供的書面證人證言複印件圖片,再度向黃保忠確認,對方並未正面回答該文件的真實性,僅回覆:“這份東西我不知道你哪裏來的。”

而ST萬林公司方則對黃保忠提供證詞一事表示確有此事,目前關於上述案件,ST萬林工作人員向《華夏時報》記者表示:“案子已經移交給上海徐匯分局,我們也在等處理。”

因歷史遺留問題收非標意見

值得關注的是,ST萬林與前實控人和許傑夫婦之間“爛賬”不僅是上海梵暢一案。

上月末,ST萬林發佈2023年年度報告及關於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保留意見審計報告涉及事項的專項說明。因未能就ST萬林及下屬子公司應收關聯方9555.40萬元的預付款項的可回收金額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亞太(集團)會計師事務所對ST萬林2023年財務報告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上述應收款項來自關聯方裕林國際及其子公司利通(香港)發展有限公司。

而公司與上述關聯方的情況可追溯到2017年,當年6月,ST萬林發佈的《關於收購裕林國際木業有限公司股權的公告》顯示,公司擬收購許傑及鄒勤合計持有的裕林國際55%的股權,經交易雙方以資產評估報告確認的評估值爲依據協商確定,交易金額爲人民幣2.93億元。公開信息顯示,ST萬林在收購裕林國際股權前,許傑持有裕林國際60%股權,鄒勤持有40%股權,二人爲夫妻關係;裕林國際擁有登記並設立於非洲加蓬共和國的4家林業公司(下稱“加蓬公司”)的控股權,上述加蓬公司主要從事原木砍伐、板材加工及木材出口業務。

收購裕林國際股權後,裕林國際也在短期內給上市公司帶來收益,但結束了三年業績承諾後,裕林國際迅速回到了此前虧損的狀態,不僅如此裕林國際及子公司還拖欠上市公司方大額預付款等經營性款項。

2022年11月,ST萬林下屬子公司上海邁林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向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發起訴訟,要求利通(香港)發展有限公司全額返還預付的貨款。據瞭解,利通香港和母公司裕林國際木業有限公司彼時均爲ST萬林合併範圍內控股子公司。2023年7月,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宣判邁林貿易勝訴,但利通香港無可供執行財產。

2023年7月,因裕林國際虧損嚴重,且無法償還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墊付的木材採購款,ST萬林將其轉讓給公司現實控人樊繼波控制的共青城鉑宸投資有限公司,利通香港作爲裕林木業下屬公司也隨之轉讓。截至2023年底,ST萬林及子公司邁林貿易、靖江盈利港務有限公司、萬林國際(香港)有限公司應收關聯方裕林國際木業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利通(香港)發展有限公司9555.40萬元,壞賬準備金額0元。

“該部分款項都系2021年及實際控制人變更前產生的預付木材採購款未能及時供貨及收回產生;利通收到款以後以預付木材採購款的形式將款項支付到加蓬四家林地公司,所以最終可以追索到加蓬四家林地;加蓬四家林地公司,雖然賬面淨資產都已經爲負數,但林地價值尚需進一步評估,如果經濟環境能夠好轉,未來也有可能能夠產生一定收益,償還該部分欠款或供貨。同時控股股東爲解決公司st問題時,將裕林國際從上市公司中出表,在出表的過程中,控股股東也對解決該問題進行了承諾。因此雖然利通公司已無資產可以用來償債,但其持有的林地存在將來經營收益的可能性,且控股股東對解決該事項出具了承諾,所以未進行計提準備。”ST萬林相關工作人員向《華夏時報》記者解釋道。此外,他表示目前公司正在追究公司原實控人黃保忠及經營團隊在經營過程中,明知存在重大風險仍墊資、怠於行使控股股東權力而導致經營重大虧損等瀆職行爲,且已向上海市金融法院起訴。

(文章來源:華夏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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