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省份養老保險費率降至16%,中央調劑金將更多地發揮餘缺調劑作用

各地社保降費率政策已進入實施階段,30省份養老保險單位繳費費率統一降至16%。有部分省份提出,以中央調劑金充實等方式促進養老保險制度的可持續發展。

記者 | 梁宙

5月1日以來,我國各省份的社保降費率政策已進入到實施階段。

人社部5月20日發佈數據顯示,從5月1日起,30個省份將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統一降至16%。各省份都結合實際明確了調整就業人員平均工資計算口徑的具體政策,明確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可在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之間選擇繳費基數。

界面新聞梳理各省市的社保降費率政策發現,北京、上海、山西、吉林、黑龍江、陝西等省份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已由原來的20%降至16%,天津、安徽、西藏、寧夏等省份由原來的19%降至16%,福建和山東等省份由原來的18%降至16%。

除了上述省份外,也有個別省份由於此前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低於16%,開始了分階段提費。

廣東、浙江兩省此前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爲14%,在此輪社保降費中,廣東、浙江均將全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由20%下調至16%。廣東的降費方案還提出,單位繳費比例爲13%的市,2020年底前將單位繳費比例調整爲14%,自2021年1月1日起,每年將單位繳費比例提高0.5個百分點,直至2024年1月1日,全省單位繳費比例統一爲16%。

在降費的同時,各省份對繳費基數的計算辦法也作出了調整。即按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和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的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作爲覈定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的基準值,以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至300%之間選擇適當的繳費基數。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稅收研究室主任張斌對界面新聞表示,相比以前,本輪社保降費政策調整了繳費基數,降費幅度也比較大,達到了四個點。“在降低費率、費基兩方面同時發力,共同起到了降低企業用工成本的作用。”

實際上,這輪社保降費是今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落地實施的結果。該方案要求,各省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高於16%的可降至16%,目前低於16%的要研究提出過渡辦法。加快推進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逐步統一養老保險參保繳費、單位及個人繳費基數覈定辦法等政策,2020年底前實現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省級統收統支。

在我國,養老金制度目前尚未實現全國統籌,仍以省級統籌爲主,甚至有些地方連省級統籌都未完全實現,導致了此前不同地區之間的養老保險單位繳費費率各不相同的局面。

2016年,我國曾對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進行了一次下調,超過20%的省份將單位繳費比例降至20%,部分省份階段性將單位繳費比例降低至19%。但是,各省份養老保險單位繳費費率未能完全統一,費率最低的是廈門爲12%,廣東和浙江爲14%,福建和山東爲18%,其他的省市費率多爲19%和20%。

上海財經大學公共政策與治理研究院副院長鄭春榮對界面新聞表示,養老保險實施省級統籌或省以下政府的統籌,導致各地“苦樂不均”,養老負擔重的地區繳費率高,企業負擔重,於是搬遷到繳費率輕的地區,形成了“馬太效應”。此次改革將各地的繳費率水平定格在16%,有利於各地公平競爭。

對於繳費基數的調整,鄭春榮分析,人社部門是根據每年全社會平均工資來調整繳費基數上下限。過去的全社會平均工資是以非私營企業的平均工資爲準,由於非私營企業的平均工資遠高於私營企業平均工資,導致“全社會平均工資”嚴重失真,存在虛高問題,這就導致繳費基數下限和上限過高,給部分繳費人員特別是低收入者帶來較高的繳費負擔。

“社保改革先降費率減負,將來可能會嚴格徵管,使企業和勞動者的負擔有所減少,有利於穩增長,增加企業僱工意願,拉動就業。現在費率已降低,繳費基數已做改革,減負已經到位,推進嚴格徵管有了實施基礎。”他分析。

養老保險“降費率、降費基”也引發業內對養老保險制度的可持續發展的關注。今年4月10日,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發佈《中國養老金精算報告2019-2050》預測,到2035年有耗盡養老金累計結餘的可能性,引起民衆討論。其後,人社部公開回應稱,我國完全能夠保證養老金的長期按時足額髮放,完全能夠保證制度的健康平穩運行。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教授朱儁生對界面新聞表示,對於人口老齡化程度較高或退休人口占就業人口比重提高較快的地區,養老保險降費後收支壓力確實會有所增大。但是這個壓力需要動態地看待,養老保險收入降低的同時,可以激勵企業更充分地繳費,有利於增加養老保險的收入,最終效果如何需要看這兩種力量此消彼長的結果。

在這輪社保改革中,大部分省份都提出,在降低社保費率的同時,確保參保人員的社保待遇計發辦法保持不變,待遇水平確保不降。其中,黑龍江、陝西、廣西等省份提出,以中央調劑金充實等方式促進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可持續發展,確保退休人員養老金按時足額髮放。

甘肅省則提出,積極爭取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金補助。“2019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比例提高至3.5%。積極主動爭取中央調劑金補助給予我省更多傾斜。”甘肅省在方案中表示。

“中央調劑金在一定程度上能夠緩解部分地方的收支壓力,費率和費基的統一讓養老保險有了統一的制度框架,這個政策的調整爲將來實現養老金全國統籌做了鋪墊。”朱儁生說。

2018年7月,我國建立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2019年的中央調劑比例從3%提高至3.5%。據財政部數據顯示,2019年中央調劑基金預算規模4844.6億元。從預算情況來看,廣東、北京、浙江、江蘇等7個省份是“貢獻”省份,遼寧、黑龍江、四川等22個地區(含兵團)爲“受益”省份。

鄭春榮認爲,在各地費率確定的基礎上,中央將逐步提高中央調劑金的規模,將來中央可能對養老金承擔部分責任,即向各地提供全國統一水平的人均養老金,省政府承擔部分責任,負責根據當地物價水平,形成地區性的養老金。

(本文來自於界面)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