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5月26日,北京商報記者從業內獲悉,日前民政部、國家衛健委、應急管理部和市場監管總局聯合下發了《關於做好2019年養老院服務質量建設專項行動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爲養老機構所提供服務種類劃下了“紅線”。此外,有知情人士告訴北京商報記者,市面上還有一些定位高端人羣的大型養老機構,投入非常高,只依靠牀位費前期經營難度太大,因此經營者會積極地引入一些商家常駐機構,或者代爲銷售一些保健產品,“有的機構還會將部分場地交由保健品企業,面向機構內的老人進行集中的宣傳、促銷等,在這一過程中,養老機構幾乎不用付出任何成本,卻能拿到流水或利潤分成,以及場地租金等”。

養老機構內那些令人眼花繚亂的“增值服務”,將得以嚴格的限定和規範。5月26日,北京商報記者從業內獲悉,日前民政部、國家衛健委、應急管理部和市場監管總局聯合下發了《關於做好2019年養老院服務質量建設專項行動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爲養老機構所提供服務種類劃下了“紅線”。在業內看來,此項政策將爲此前野蠻生長的養老機構“增值服務”設定明確的邊界,加速倒逼此類供給加速轉型。

  機構服務劃“紅線”

《通知》提到,四部門直指全國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基礎仍然薄弱的現狀,設定了今年養老院服務質量建設專項行動的目標,即今年底前,全面清除養老機構已排查出的重大風險隱患,在此基礎上實現60%養老機構達標(符合《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基本規範》國家標準),啓動實施養老機構等級評價示範工程,推出一批星級示範養老機構。而且民政部和市場監管總局將研究起草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強制性國家標準。

與此同時,《通知》還要求,民政部要在下半年啓動全國養老機構等級評價工作,推行全國統一的養老機構服務質量等級評價制度,力爭在省域範圍創建一批五星級養老機構、在市域範圍創建一批四星或三星級養老機構、在縣域範圍創建一批二星級養老機構。

值得注意的是,對於養老機構提供的服務,《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門要將保健市場亂象整治、非法集資風險排查納入養老機構日常監管內容,嚴禁養老機構向老年人推銷保健產品服務或爲其他經營主體推銷活動提供支持;督促養老機構引導老年人理性消費,鼓勵養老機構和入住老年人投訴舉報反映保健產品虛假宣傳及非法集資問題線索,及時通報有關部門依法處置,嚴禁養老機構向入住老年人非法集資等。“實際上,這是我國正式爲養老機構提供服務的形式和範圍劃定了‘紅線’,推銷保健產品服務、非法集資成爲了養老機構堅決不能觸碰的底線。”有養老機構負責人告訴北京商報記者。

  “零成本”的誘惑

“近年來,由於養老機構普遍投入大、實現盈利的週期較長,因此不少經營者開始在機構中嫁接各種‘增值服務’,向入住老人銷售保健品或康復器械、針對老年人的金融產品以及旅居卡等,而這成爲了它們回本的重要渠道。”上述養老機構負責人坦言,對於一些中小型機構、養老驛站來說,這項收入非常可觀,有的能達到8萬-10萬元/月,有些機構每月流水甚至有70%都是由這些“增值服務”構成。民政部養老服務標準化專家,同時也是一家養老機構負責人的曹蘇娟直言,中小機構或者養老驛站,牀位數量普遍較少或者完全沒有牀位,因此,這些機構固定收入就相對微薄,有時需要依靠一些額外的服務來確保收入。

此外,有知情人士告訴北京商報記者,市面上還有一些定位高端人羣的大型養老機構,投入非常高,只依靠牀位費前期經營難度太大,因此經營者會積極地引入一些商家常駐機構,或者代爲銷售一些保健產品,“有的機構還會將部分場地交由保健品企業,面向機構內的老人進行集中的宣傳、促銷等,在這一過程中,養老機構幾乎不用付出任何成本,卻能拿到流水或利潤分成,以及場地租金等”。

曹蘇娟直言,根據規定,我國養老機構的經營範圍中應該不包括銷售保健產品服務,即使內設了醫療機構,這類服務也超出了執業範圍,不應被納入養老院的“增值服務”之中。不過,曹蘇娟也表示,由於保健產品服務涉及的種類非常廣泛,因此相關部門應儘快就禁售內容給予明確定義,推出相關禁售產品服務的目錄、清單,方便機構經營者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避免出現類似的情況,利於相關部門更有效地監管。

增值服務新方向

“我國老齡化不斷加劇,但養老機構的日子並沒有多好過。”上述養老機構負責人坦言,如果一個養老機構不銷售會員卡、不賣產權或類產權產品、不收取高昂押金的話,對於入住率的要求就非常嚴苛。曹蘇娟也表示,雖然養老機構的盈利情況會受到地理位置、前期投入、業態、機構定位等多方面因素影響,但整體來看,一個普通的養老機構收入結構基本由三部分組成:牀位費、護理費和餐費,前兩者基本佔整個機構收入的65%-75%,“根據測算,目前養老機構現金流‘回正’的週期大多需要五年左右,有的在地方政府予以支持、物業成本較低的情況下,入住率可能在30%-50%就可以實現盈虧平衡,但有些需要自己解決物業的企業,則至少需要50%甚至更高的入住率”。曹蘇娟表示,在開業前幾年養老機構入住率還無法達到五成的情況下,延伸服務種類,提高增值服務比重無可厚非。

但曹蘇娟等多位業內人士都直言,“增值服務”不能簡單地和銷售保健品等同起來,尤其是一些機構盲目地追求利潤而引入一些資質不健全的產品、服務併爲其背書,最終的結果只會是令自己的品牌受傷。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養老機構將服務延伸至居家養老領域,承載一些可以由自己直接提供的居家服務作爲主要增值點是更爲合理、可持續的。”曹蘇娟表示,比如養老院爲周邊社區、街道內的老人提供一些陪同就醫、院外照護等服務,或者銷售一些質量過硬、品牌可靠的消耗品,並將選擇自主權、知情權充分提供給老人及其家人,纔是未來養老機構“增值服務”的發展方向。

來源:北京商報  記者 蔣夢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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