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去年山東8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圓大學夢)

對誤入犯罪歧途的未成年人而言,是否意味着永遠與大學失之交臂?在山東,來自檢察機關的最新統計數據令人欣慰,2018年共有8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圓了大學夢,“推一把少年犯,拉一把大學生”的司法嘗試正結出更多碩果。

這樣的拉力來自何處?據山東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鮑峯介紹,未成年人檢察工作檢察官辦理刑事案件時,實行“捕訴監防幫”一體化工作機制,若要使案件真正實現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的統一,還要做好對涉案未成年人的社會調查、心理疏導、監督考察、安置培訓等,爲未成年人迴歸社會、健康成長鋪路搭橋,爲穩定家庭、安定社會奠定基礎。

“如果這些工作都由檢察官大包大攬、單打獨鬥,效果不盡如人意,這就需要各級黨委、政府、社會各界、民間組織支持,形成社會支持合力。”鮑峯說。

犯故意傷害罪的高二學生林某便是這一“合力”的受益者。煙臺棲霞市人民檢察院辦理該案時,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但此後並沒有一放了之。爲實現有效幫教、防止再犯,檢察機關委託學校選派專業心理教師開展心理矯正,同時委託團棲霞市委定期跟蹤回訪,及時掌握其學習、思想動向,最終林某以理想成績被某高校錄取,圓了大學夢。

事實上,對於未成年人實施的犯罪,我國長期堅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和教育爲主、懲罰爲輔的原則。

來自山東檢察機關的統計數據顯示,2018年,山東檢察機關對涉嫌輕微犯罪並有悔罪表現的未成年人堅持“少捕、慎訴、少監禁”,不批捕887人,不起訴434人,附條件不起訴417人,不捕、不訴率同比上升27.4%和20.6%,犯罪記錄封存1066人。

值得關注的是,在山東,近3年附條件不起訴人數逐年上升,2018年較2016年增長兩倍多。

近日,山東省人民檢察院與團山東省委簽署《關於構建山東省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社會支持體系合作框架協議》,將在東營、煙臺開展試點,以打造未成年人司法社會服務專門機構爲目標,以項目化運作爲載體,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支持和引導本地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向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以及民事、行政案件未成年當事人提供必要的社會服務。2020年,試點工作通過整體評估後將在山東全省推廣。



史建磊 本文來源:中國青年報 責任編輯:史建磊_NBJ1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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