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寫這個話題會被很多人“唾罵”。很多離婚後不要孩子的媽媽會說出各種“身不由己”的理由。

但事實上真的有那麼多“身不由己”嗎?

前幾天我轉發了一個小女孩唱歌給離婚出走的媽媽聽的視頻,標題我就寫的:不要孩子的媽媽都是自私鬼。隨後我一個離婚的堂姐就在下面評論了一堆,主要意思就是不要孩子的媽媽是有苦衷的。

苦衷?也許會有,但苦到不能養活自己的孩子的不多見。而我這個堂姐的所謂“苦衷”更是讓我嗤之以鼻。

她本來有個幸福的家庭,老公經營一家傢俱店,老實能幹。兒子聰明懂事,是個小學霸。可能安逸的生活和“無趣”的老公使堂姐感到無聊,就網戀出軌了。

隨後就堅決的離婚,甚至淨身出戶的去找比她大十多歲的“真愛”去了。

她走的那年他兒子才十歲,她走的那天她兒子哭的撕心裂肺。孩子苦苦哀求媽媽帶她一起走,孩子爸爸也不和她爭撫養權。可是她卻和孩子說媽媽沒有爸爸條件好,媽媽一個人沒有能力養育他。還一遍遍的讓孩子不要恨她、不要怪她狠心。

不怪她狠心?難道要孩子感謝她拋夫棄子的好心?

我妹妹的一個同學也是典型的“自私鬼”

她結婚早,離婚時才25歲,她女兒已經六歲了。離婚的原因是婆媳關係不和,她說受不了老公是個媽寶男,非離不可。這個時候沒有出現爭奪撫養權的戲碼,他們的女兒成了“絆腳石”。雙方誰也不想要孩子。

孩子的意願是想和媽媽在一起。可不但孩子媽媽不想要她,她姥姥姥爺也不讓要,怕女兒有了“拖油瓶”不好再嫁。

最後孩子被硬生生送到從小就不親的奶奶家

孩子送走後,她哭腫的眼睛和消瘦的身體證明她也是愛孩子的。但相比之下她更愛她自己。每天在朋友圈訴苦她有多想女兒,不要女兒有多麼的“情非得已”。

但事實上她不用工作也有喫有喝有玩,即使她上班,孃家父母也有能力有時間幫她帶孩子。

再說,六歲的孩子快上小學了,比嬰兒好帶多了。沒時間、沒能力帶孩子,根本就是藉口。

我們這有句俗話:寧跟討飯的娘,不跟當官的爹。

我相信大多數的媽媽在孩子和錢權利益面前,還是會選擇自己的孩子。而那些爲了自己的自由,不要孩子的媽媽也確實不配媽媽這個稱號。想生就生、想扔就扔,不是自私是什麼?

責任編輯: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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