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開放了,婚前同居、試婚早就不算什麼新鮮事了,但隨之而來的就是避孕問題。

尤其現在鋪天蓋地的無痛人流小廣告,使一些年輕女孩以爲做人流真的對身體沒有傷害,天真的以爲就像宣傳吹噓的那樣在睡夢中三分鐘輕鬆完成,所以對避孕很不重視。

今天上貼吧看見一個女孩發帖詢問:是不是在懷孕49天以前做人流就不算殺生?墮胎後會不會影響運勢?

有人說這個時候胎兒還沒有成型、也沒有意識,所以不算殺生。

還有人說生命的形成除了父親的精子和母親的卵子結合外,還有靈魂駐入。也就是說在形成受精卵的時候就有靈魂了,而胚胎只是生命的一個階段,所以什麼時候墮胎都算殺生,還是重罪。

我不知道墮胎到底會不會影響運勢,也不知道墮胎算不算殺生。我只知道墮胎的現世報就很嚴重。

我一個親戚屬於易孕體質,剛結婚第一個月就懷孕了,我們農村叫“坐牀喜”。但由於她走路太多導致流產了。過了幾個月又懷了第二個,由於當時在理髮店工作,她怕對孩子有影響就做了人流。

轉年就第三次懷孕,這次懷孕很不順利,因爲之前人流導致這次懷孕出現先兆流產的症狀,臥牀保胎到五個月。後來剖腹產時又發生宮腔粘連,胎盤剝離費了好長時間。

自從孩子一歲多開始她又接二連三的懷孕,四年時間流掉四個,每年都沒閒着。期間有一次是帶着避孕環懷的。還有一次據她說是月經乾淨的第二天沒做措施中招的,可見安全期並不安全。還有一次雖然事後喫了毓婷,也還是懷上了。直到第八次懷孕她才下狠心做了輸卵管結紮術,因爲最後這次是宮外孕,差點要了她的命。

不到三十歲的年紀,她看上去不但比同齡人衰老,身體也虛弱的像個更年期大媽。還經常因爲婦科病輸液打針。

她還常去各種寺廟“還陰債”(我們這有打胎要還陰債的說法)。身體不好導致她精神壓力也越來越大,再加上對流產的愧疚、後悔,她變的自責、焦慮,出現了抑鬱的傾向。

前年她說發現老公出軌了,從那以後經常在家裏歇斯底里的找茬吵架,還在村裏到處和別人“宣揚”她的“家醜”。最後被她老公以精神病爲由送進了外地的精神病院,隨後就搬家了。後來聽其他親戚說她住了一年纔好轉出院。

正值三十歲的大好年紀,就因爲流產太多弄的人不人鬼不鬼,這不是現世報是什麼?

所以女人們一定要愛惜自己的身體,人流對子宮內膜、卵巢、生殖器、盆腔傷害都非常大,很容易造成月經不調、不孕、習慣性流產、子宮內膜異位症、盆腔炎甚至子宮穿孔、大出血等嚴重後遺症。

美國一項研究指出:墮胎也會使婦女罹患乳腺癌的危險增加。

墮胎對少女的影響更爲明顯,研究還顯示:少女墮胎在半年內的自殺比例是未墮胎少女的十倍左右。

責任編輯: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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