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情場失意欲輕生 四川首例高速逆行27公里獲刑

2019年1月25日上午,石棉縣法院對去年“10.25”雅西高速逆行案進行了開庭審理。被告人餘某因在G5京昆高速雅西段駕駛機動車逆行,被石棉縣法院當庭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2018年10月25日上午,餘某在漢源縣一茶樓內因尋求與前女友楊某複合遭到拒絕後情緒低落,一度產生了輕生的念頭。

當日上午11時57分,餘某駕駛川TMX620號“東風標緻”牌小型轎車從G5京昆高速2036KM漢源南收費站取卡進站後,未按進入高速路導向指示牌導向行車,卻左轉沿車輛下高速路匝道逆向駛入雅西高速公路,從漢源南往石棉縣方向行駛。經沿途車輛中的司乘人員報警後,四川省公安廳高速公路公安局六分局三大隊出動民警,採用電話通知、喊話器喊話等方式兩次警告停車,但餘某未接受指令。

最後,民警通過布控、選定攔截地點等措施,於當日12時27分許,在G5京昆高速2063KM+700m處(石棉縣雞公山隧道附近)將川TMX620號車及駕駛員餘某截停並擋獲。至此,餘某在G5京昆高速雅西段逆行距離已長達27公里。

石棉縣法院經審理後認爲:餘某無視國家交通安全法規,駕駛機動車在G5京昆高速雅西段上長距離逆向行駛,嚴重影響了高速公路的行車安全。餘某實際上是放任因其逆行行爲可能給沿途交通參與人員帶來嚴重損害後果的發生,其行爲已經嚴重危害到不特定多數交通參與人的生命、財產安全。餘某的行爲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之規定,應當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判決結果

因餘某在交通警察指令其停車後,仍繼續開車逆行,法院酌情對餘某予以從重處罰。鑑於餘某歸案後,積極主動認識到了自己錯誤並如實供述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實,石棉縣法院結合其認罪、悔罪態度,依法對其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法院提醒

本案中,餘某因其在高速路上高度危險的駕車行爲,造成沿途正常行駛的車輛駕駛員措手不及、驚恐萬分。萬幸的是,餘某一路逆行,尚未造成具體的嚴重損害後果。但餘某行爲具有極大的危害性,給沿途司乘人員留下心理陰影是毋庸置疑的。本案發生後,一度引發了新聞媒體關注和廣大網友熱議,人們紛紛譴責餘某這種對自己和他人生命極端不負責任的行爲。時至今日,雖然餘某在莊嚴的法庭上受到了應有的法律制裁,但我們在內心仍爲當天在高速路上和餘某匯車的正常行車駕駛員及車內乘客“捏一把汗”。

在此,我們也要告誡大家,任何極端自私的個人輕生行爲,都絕不是凌駕於法律之上的藉口,更不是置不特定多數交通參與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於不顧的藉口。本案餘某的行爲,是我國法律明令禁止的,所以從他三個月前駕車逆行衝上高速路的那一刻起,一場牢獄之災就已經不可避免了。

石棉縣法院供圖

來源:川報觀察記者 劉春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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