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關於易鑫集團(02858)“套路貸”的消息,再次將汽車金融問題暴露在公衆視野中。

  智通財經瞭解到,多位“借款人”稱易鑫集團旗下易鑫車貸存在“用抵押貸款的幌子做賣車融資租賃的行爲”。在其中一位“借款人”的合同中,顯示其車輛購車款總額爲31萬元,車輛融資項目中的車款爲人民幣24.8萬元。

  據該借款人描述,資金到賬後,易鑫車貸的銷售人員又向其收取了1.8萬元抵押評估費、續保押金、服務費。其實際到賬資金爲23萬元。按照上述借款人所述,其相當於7折將車出售給易鑫車貸再回租。

  貸款購車、融資租賃作爲互聯網購車的新形式,減輕了購車者的短期資金壓力,實際上,這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方式,然而作爲消費者被誤導的不在少數,銷售方將汽車融資租賃和汽車貸款混爲一談,到底是何原因呢?

  融資租賃與汽車貸款的祕密

  發生兩種交易的前提是,當前手頭資金比較緊張或者有其他用處,作爲消費者,當然是選擇既花費少又能開到合適的車,因此,在簽訂融資租賃或者汽車貸款合同之前,首先我們要明白,我們的交易對象是什麼。

  據智通財經瞭解,融資租賃的交易實體是物,具體來說就是車;而貸款的交易實體是貨幣,也就是錢。因此,以兩種方式購車之前,要明白兩種方式的區別在哪裏。

  融資租賃顧名思義,就是花一定費用(首付)先把車開上,此時消費者扮演“承租人”角色,承租人對汽車有使用權,而汽車的所有權還在車企(出租人)。一般來說根據協議,一年之後汽車所有權才發生轉移,承租人獲得汽車所有權,同時可以選擇一次性支付剩餘費用或者繼續分期支付剩餘費用,或者退還汽車,協議終止。

  汽車貸款實際上就是貸款,只不過貸款對象不是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而是車企本身,然後用這筆錢再去購車,此時汽車所有權即刻轉移到購車人,然後購車人再分期償還貸款,直至還清,協議終止。

  表面上,兩種購車方式,購車人都可以馬上開到車,然後都是分期付款,但實際上其中的差別不可小覷。

  從車輛所有權上,融資租賃在首期內還屬於車企或者銷售平臺,貸款方式則馬上發生所有權轉移,對於企業來說顯然融資租賃的方式其風控更容易進行,若購車人不能按期付款,企業可能會採取收回車輛的措施,這也就是購車人口中的暴力扣車,但實際上此時企業的行爲是合法的。

  貸款則不一樣,因爲自購車之日起,車輛所有權轉移,若購車人不能按期支付貸款,企業只能催收貸款,若同樣採取扣車,則有違法嫌疑。

  從盈利上看,汽車貸款同其他貸款方式一樣,收取息差,以及售車利潤;融資租賃則除了息差、租車費用之外,還有一筆服務費,而這筆費用的多少則很難界定,也是企業喜歡融資租賃的一個原因。另外,在信用評估的流程上,融資租賃也更簡易。

  當然,還有一種方式,就是我本就有一輛車,但是我現在需要資金同時也需要車,於是就有了汽車抵押貸款和融資租賃相結合的方式,方式就是將自己的車抵押給企業獲得貸款,然後再用融資租賃的方式將自己的車租回來,通過這種方式,自己還能開上自己的車,同時手頭又得到一筆現金

  而實際上,就有消費者被這樣的方式坑過。智通財經觀察到,某消費者在與上海易鑫融資租賃有限公司簽署的合同顯示,其車輛購車款總額爲31萬元,融資總額爲25.12萬元,融資首付款爲6.2萬元,車輛融資項目中的車款爲人民幣24.8萬元。

  可以看到,車輛融資項目的24.8萬低於融資總額25.12萬,這還不是全部,實際上再扣掉所謂1.8萬服務費之後,實際到手金額只有23萬,據悉這筆費用包含了抵押評估費、續保費用、服務費等。

  這筆費用高不高見仁見智。不過這種購車方式,若能在簽署合同前將其區別告知消費者,倒也無可厚非。依靠這種信息不對稱賺取利潤,長期下來消費者洞悉其中奧祕之後,企業的盈利也必將大打折扣。

  易鑫集團的“糾結”

  若讓消費者投票的話,不管是汽車貸款還是融資租賃,最終都將走向一個平衡的狀態。

  雖然易鑫集團陷入到“抵押貸款or融資租賃”的風波中,不過從易鑫集團這兩年的業務方向來看,似乎正在將重心從融資租賃向貸款方向轉移。

  智通財經觀察到,2018年易鑫集團錄得收入55億元人民幣(單位下同),同比增長42%,在去年汽車銷售不景氣的情況下,算是不錯的成績。

  其中貸款促成服務收入5.4億元,同比增加12617%;融資租賃服務收入41億元,同比增加55%。從收入佔比來看,融資租賃服務仍然佔據主導地位,佔總收入約75%,而貸款促成服務只有約10%,但從增長情況來看,2018年算是易鑫從融資租賃服務向貸款促成服務轉向的元年。

  雖然在上文有講到融資租賃的衆多“好處”,不過從毛利率來看,貸款服務的盈利空間實際上更大。2018年交易平臺業務(主要爲貸款服務)毛利率爲66%,而自營融資業務(主要爲融資租賃服務)毛利率則爲41%,遠低於貸款服務。

  從盈利的角度講,易鑫應該偏愛貸款促成服務,這在營收的佔比變動中也可以體現,而且多元化業務也有利於業績的穩定,不過爲什麼在實際操作中,卻更愛融資租賃服務呢?

  據悉,前文提到的抵押貸款再購車的例子中,原來的車主本想將車抵押出去再租回來,並獲得現金,可未曾想到,經過銷售平臺的一番操作之後,汽車易主,抵押變成了賣車,簽署合同之後,汽車所有權轉移給了易鑫。

  因此抵押變成了買賣,這樣易鑫就可以將這些車再通過融資租賃的方式轉手獲利,可謂兩不誤。

  另外,6月3日,易鑫集團的全資附屬天津恆通(承租人)與出租人長城國興訂立融資租賃交易文件,承租人將向出租人出售租賃資產,總對價爲人民幣5億元,而出租人同意在租期內將租賃資產回租予承租人。租期30個月,總租金約爲人民幣5.35億元。

  其中,這裏的租賃資產不是別的,就是融資租賃合同內指定的承租人的汽車。

  在2B端上,通過這份協議,易鑫集團獲得一筆巨資的同時,汽車仍然爲自己所用。而在2C端上,又通過各種方式將車輛收於麾下。可能對於易鑫來說,有車在手,風險可控,這就是“穩穩的幸福”吧。

查看原文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