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6歲的我妻子離婚3年了,理由很簡單,結婚十幾年了,現在的我依然是湖南省衡陽市鐵路集團一個偏遠小站的普通值班員,既沒能出人頭地,更談不上輝煌騰達,住的房子還是當年父親單位的集資房。

妻子年輕時是個美女,看上我大概也是因爲我有份穩定的工作。這份工作在我們這個小地方還算是個喫香的鐵飯碗。

我平日裏並沒什麼不良愛好,不抽菸不喝酒不賭博,唯一的愛好就是看書和下廚房。這在結婚前算是個優點的愛好,在十幾年的平淡婚姻裏慢慢變成了致命的缺點。

結婚後,妻子開了一家便利店,還兼職保險代理,收入比我高很多。隨着她賺的錢越來越多,妻子也越來越看不慣我甘於平庸的性格。2015年,在女兒七歲的時候,我們的婚姻終於走到了盡頭。

離婚後女兒歸我,但是因爲和前妻住得近,女兒經常會去她媽媽的住處,對此我並不在意,畢竟是親生的,小時候也是前妻帶得時間多,女兒跟媽媽親近也是正常。

離異3年,女兒已經10歲了,有很多熱心的親戚朋友給我介紹對象,但是女兒阻止我再婚,她的理由是:媽媽還沒結婚。可能在女兒心裏是希望我和前妻復和吧,正因爲如此,有幾個條件還可以的相親對象和我接觸一段時間後,都因爲女兒的態度黃了,畢竟後媽難當。

直到林玉的出現,讓我下定了結婚的決心。林玉是個幼兒園老師,之前有過一段失敗的婚姻,沒有孩子。我和她性格相投,三觀一致,都是追求平淡自然的生活,對物質要求不高,我們很聊得來。

林玉對孩子很有愛心,對女兒關愛有加,不過女兒向來對我的相親對象都是態度冷漠,愛理不理,有時還故意在林玉面前提起前妻的事情。林玉對此並不在意,還是一如既往地關心我和女兒。

和林玉相處了三個月後,我決定帶她回家,之前的相親對象都是在外邊見面,這是我第一次領人回家。我旁敲側擊地試探了女兒的口氣,她果然反對我的做法,爲了不跟女兒起衝突,我決定趁着女兒週末去前妻那邊的時間偷領林玉回家。

2019年1月24日,我起了個大早到菜市場買了很多蔬菜和水果先拎回家。女兒當時已經出門了,我趕緊換了套衣服去接林玉。

雖然已經離異3年,但這是我頭回偷帶對象回家,心裏多少還是有點緊張。我和林玉一前一後上了樓,推開門我愣住了,只見前妻和女兒端端正正坐在客廳裏。

“你來做什麼?”我面對前妻冷冷地問了一句,當時我以爲她是來攪和我和林玉的事情。

“你恐怕誤會我了!”前妻從沙發上站起來笑了笑,接着說:”咱們離婚3年,你相親很多回了,因爲女兒的態度一直沒成功。她反對你結婚,是想讓我們和好。可是我們只是彼此的過去,未來不可能再走到一起了。女兒跟我說你今天瞞着她偷領相親對象回家,這3年你雖然相親多次,但從來沒領過人回家,這次是例外,我想對方應該是你非常喜歡和看重的人。我特地過來當面跟你道個歉,同時也祝福你們往後的日子和睦幸福!”

妻子一席話聽得我愣住了,還是林玉推了我一把纔回過神來,她大大方方地向前妻伸出手,真誠地說了一聲謝謝。

至此,我和前妻所有的舊日恩怨真正成爲了過往。我和林玉挽留前妻一起喫飯,但她婉言拒絕後還是領着女兒走了。看着前妻的背影,我在心裏默默地對這個曾經愛過的女人說:往後餘生,祝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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