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威縣公安交警大隊執勤民警在依法對一輛運載水泥的三輪汽車查處取證過程中,竟迎面遇到與正在檢查車輛號牌相同的另一輛三輪汽車,李鬼現場撞牌李逵。
河北威縣李鬼現場撞牌李逵​14日17時許,威縣公安交警大隊秩序室民警羅建榮帶領張鵬飛、趙國光、李文賽在原106國道大寧段對一名未隨車攜帶駕駛證的冀E****8號牌三輪汽車駕駛員張某明查處取證過程中,迎面駛來一輛顏色相同、型號相似、號牌竟然也一樣的三輪汽車!執勤民警立即示意該車靠邊停車,接受進一步的檢查。
河北威縣李鬼現場撞牌李逵
河北威縣李鬼現場撞牌李逵​當該車駕駛員張某會與張某明四目相對的時候,似乎也發現了哪裏不對,兩輛車的號牌竟然一模一樣!這是怎麼回事?哪個是真,哪個是假?帶着這個疑問,執勤民警當着兩個駕駛員的面,對這兩輛車的車輛識別代號、發動機號進行了現場查驗。
河北威縣李鬼現場撞牌李逵​經查驗,張某明駕駛的三輪汽車懸掛的是真實的號牌,而張某會則涉嫌實施了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的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爲。經詢問,張某會所駕駛的車輛是其同村張某耀購買的二手車,他今天是第一次駕駛該車,沒想到就在交警的見證下和真實號牌的車輛撞了個正臉。目前,張某會因使用其他車輛號牌已給予一次性記12分,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另一名駕駛員張某明也受到了相應的處罰。(王忠良 吳曉光)

附:相關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爲:(四)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第三款: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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