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原告和第三人對涉案蘋果產生的各項費用對賬、重新覈算後,三方當事人最終達成協議:倉儲費用由第三人代某與被告果業公司進行結算,冷庫中現存的1885件蘋果明確爲第三人代某所有,代某兩星期內向原告李某支付蘋果款、包裝費、溢價款等費用。渭南政法網(通訊員 白晨陽)6月6日上午,李某來到白水法院,將一面“急案急辦認真果斷,公正執法楷模典範”的錦旗送到白水法院民二庭奚俊濤法官手中,感謝奚法官快速高效化解其與被告白水某果業公司、第三人代某的蘋果倉儲合同糾紛,及時維護了果商的合法權益,避免了損失擴大。

蘋果出庫起矛盾 快速處理化解糾紛

渭南政法網(通訊員 白晨陽)6月6日上午,李某來到白水法院,將一面“急案急辦認真果斷,公正執法楷模典範”的錦旗送到白水法院民二庭奚俊濤法官手中,感謝奚法官快速高效化解其與被告白水某果業公司、第三人代某的蘋果倉儲合同糾紛,及時維護了果商的合法權益,避免了損失擴大。

今年4月,李某從代某處購買儲存於白水某果業公司冷庫的紅富士蘋果,李某向代某支付貨款,代某將貨物交於李某,果業公司向代某出具出庫單。後李某便組織工人在果業公司冷庫內將所購蘋果進行包裝,並將包裝好的兩千餘件蘋果繼續儲存於果業公司的冷庫,雙方建立倉儲關係。後因果業公司拒絕李某從冷庫中提貨,李某便於6月3日起訴至法院,要求果業公司立即交付倉儲物蘋果並承擔損失和違約責任。

案件受理後,奚法官第一時間掌握案件情況,瞭解到近期蘋果價格波動,蘋果大量出庫,如果不立刻解決糾紛,當事人的損失可能會一步擴大,時間越久越不利於矛盾的化解,

便立即組織各方當事人進行調解。調解過程中原告堅持訴請,被告果業公司認爲存放在冷庫的蘋果是原告李某和第三人代某之間的交易,只有清償完被告爲代某墊付的蘋果款才讓出庫,代某稱其退還李某的蘋果款、人工費、包裝費、次果損失、蘋果差價等,冷庫裏的蘋果不再賣給李某。三方當事人各執一詞,案件矛盾事實已基本清晰,但訴爭蘋果只能歸屬一方,奚法官安撫各方當事人情緒後,從案件的基本事實出發,結合法律的適用,從倉儲合同關係、買賣合同關係的異同、證據證明力和交易習慣對案件事實的認定上釋法明理,做了大量的調解工作。在原告和第三人對涉案蘋果產生的各項費用對賬、重新覈算後,三方當事人最終達成協議:倉儲費用由第三人代某與被告果業公司進行結算,冷庫中現存的1885件蘋果明確爲第三人代某所有,代某兩星期內向原告李某支付蘋果款、包裝費、溢價款等費用。其中20萬元款項代某已當場支付給李某,至此,一起涉果糾紛圓滿化解。

該起案件從受理到審結僅用2天時間,案件審結後,承辦案件的奚俊濤法官還對各方當事人商業交易中合同約定不明確、不完善等問題提出了相應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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