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藍鯨保險注意到,有企業披露收到企業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以下簡稱“環責險”)補助等情況。事實上,環境污染以及相關風險保障問題一直是社會熱點,環責險也在政策加持下逐步推進。業內人士向藍鯨保險介紹,目前,環責險主要以保障突發意外事故造成的環境污染責任爲主,投保企業多屬環境污染風險較高的行業。

事實上,近年來,對於環責險鼓勵甚至“強制”推進的區域性法規頻頻出臺。但保險行業內部卻普遍認爲,環責險發展相對滯緩,一方面是因成本壓力導致企業投保意願不強,另一方面基於環境污染責任界定的專業性較高,以及產品的小衆性,導致險企缺乏承保動力。基於此,專家與業內人士均表示,環責險的發展,還需要政府進一步在政策方面對制度設計和技術標準進行細化,同時通過補助“馳援”。

環責險試點推行“拾階而上”,多年試點後各地規章頻落子

近日,A股上市公司浙江亞太機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亞太股份”,002284.SZ)披露《關於獲得政府財政補助的公告》,對在2019年1月至5月收到的各類政府補助資金進行披露。在亞太股份披露的具體事項中,藍鯨保險注意到,其子公司安吉亞太制動系統有限公司獲取一筆“重點行業環境管理企業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補助”,補助金額爲1.51萬元,補助金額與收益情況掛鉤。

事實上,近幾年,環責險始終未脫離公衆視線。據藍鯨保險瞭解,環責險主要針對於因企業造成的污染事故對第三者產生的損害進行承保,即被保險人因意外造成環境污染的經濟賠償和治理成本,使污染受害者在被保險人無力賠償的情況下得到及時給付。

國外的環境污染責任險迅速發展於二戰後,在中國,伴隨着經濟增長與國民環保意識的提升,環境污染責任險逐步發展。早在1983年發佈的《海洋石油勘探開發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中,曾對油污損害強制責任保險及海洋石油勘探責任保險提出規定,要求相關方需“具有有關污染損害民事責任保險或其他財務保證”,環責險在國內初顯端倪。

2007年,《關於環責險的工作的指導意見》出臺,要求各地在危險化學品行業開展試點工作。隨後,上海、湖南、湖北等地推進試點工作,以石油化工等企業爲主要推進對象,保險產品落地初顯成效,平安產險推出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華泰財險推出場所污染責任保險、人保財險的高新技術企業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等產品陸續推出,試點起步。

基於6年試點經驗,2013年,環保部、原保監會發布《關於開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試點推出後,投保率明顯提升,然而根據環保部信息,因企業投保意願有限,續保率偏低,後續發力不足。

2017年,原保監會出臺《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對承保與投保細則、風險評估與排查以及賠償等情況提出具體要求。雖然徵求意見稿暫未形成最終文件,但各地已逐步開始規章落地。

僅以今年以來的動作舉例,2019年1月,貴州省出臺《環境污染責任保險風險評估指南(試行)》,對風險評估程序、體系及方法進行明確;2019年3月,《山東省實施企業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管理辦法》施行,從試點向全面推行階段推進,同時從企業自願轉變爲要求高風險企業強制投保,其餘企業自願投保模式。

政策推進下,近年來,部分地區陸續開展環境污染責任險相關業務,據華泰財產保險有限公司責任險高級覈保人齊欣介紹,主要是以保障突發意外事故造成的環境污染責任爲主,投保企業多屬於環境污染風險較高的行業,例如重金屬業、電池製造業、危化行業、危險廢物處理業等。

政策助瀾卻仍多臨難關,企業投保、險企承保需“動力”

“環責險的推出,不僅能夠對受害者進行經濟賠償,同時能夠通過市場化費率機制,將環境污染的外部成本內化,同時引導企業進行環境污染風險管理,提高監管效率,最終實現優化環境的最終目的”,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險研究室副主任朱儁生分析道。

政策連續推動,給環責險的推行添薪,但從當前的投保情況來說,仍有較大差距,環境污染的切實問題,仍以“政府埋單”爲主。藍鯨保險採訪多家企業及保險公司得知,“環責險仍是小衆,正處於起步階段”。

桎梏何在?首先,從企業角度考量,對於包括環責險在內的責任險,進行“強制”施行是普遍呼聲。然而,某保險公司責任險事業部負責人分析稱,即便施行強制,也需要先解決產品政策性與商業性定位模糊的問題。“強制類保險,政策性應大於商業性,但近幾年試點的產品主要爲商業化產品,‘強制性’相關的法規,多由環保部門推行,不具備‘強制’管控權力,因此對企業的約束力不足”。

然而,保險的作用是承擔風險,最終目的是解決環境污染問題,一味的強制也未必能夠實現本來的目的。“對於投保企業而言,即便被強制投保了環責險,當形成污染損害時,險企需要環保部門出具事故鑑定文件進行理賠,因爲怕環保部門問責,部分企業會選擇放棄保險公司進行理賠”,一位環保業內人士向藍鯨保險表示稱。

“責任類保險的‘強制性’施行,要根據經濟發展的水平和狀態來推進”,中央財經大學保險系教授郝演蘇向藍鯨保險分析道,“對於當前企業來說,強制推進責任險,會造成成本的增加,各方應該思考如何進行平衡,如加強政府對企業的保險補助等”。

另一方面,郝演蘇直言稱,“政府、社會都在發力推動,但險企整體呈現舉步不前的狀態”。郝演蘇向藍鯨保險進一步分析道,“在保險產品中,環境污染導致的第三方損害難以明確界定,需要有污染致病的醫療依據,即污染源與至損的直接關聯,而這隻有在污染極爲嚴重的地區便於明確,涉及諸多專業問題,這給保險公司在費率釐定、查勘驗損、理賠等方面均造成了阻礙”。

“當前環境下,專業性保險公司發展情況不如綜合性保險公司,險企更願意推進簡單的保險產品來擴大業務規模”,在郝演蘇看來,“環責險具有發展前景,但因爲相對複雜,短期內難以產生利潤;此外,當前環責險的小衆化也與保險產品的大數法則相違背,導致險企積極性不高”。

在此背景下,已經連續多年推進試點的環責險仍面臨不少難關,而在業內人士看來,如不盡快推進試點和全面鋪陳,此前非強制保險試點的週期或會延長,成效走上“回頭路”。那麼,問題如何優化?

“中國環責險未來的發展,在很大程度上仍要依託於政策環境的支持,這也是國內多數責任保險發展的必要條件”,齊欣從險企角度提出,“由於保障責任擴大,風險控制複雜度的提高,或需進一步完善相關的行業標準,建立更爲成熟、可行的風險控制體系,必要時政府部門還可以爲險企及投保企業,提供必要的資金補貼和相關政策扶持,保證項目穩定、可持續的發展”。

宋清輝同時指出,“雖然目前有了一定的實踐經驗和理論研究,但仍不足以支持該險種在我國的全面推廣,在具體的制度設計和技術標準上還有待完善”。

綜上來看,企業投保、險企承保的動力,還需要政府進一步“馳援”。郝演蘇提出,“環責險的發展,要政策與實際貼合,實事求是,確實還需要一個發展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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