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TechWeb】6月21日消息,昨日晚間,今日頭條在官方賬號對《今日頭條:通訊錄信息不屬於用戶隱私》相關新聞做出回應,今日頭條表示,絕對不認可“通訊錄不屬於用戶隱私”的說法。昨日,該案開庭,據《北京晚報》報道,今日頭條在辯護中認爲,通訊錄信息不屬於原告個人隱私信息,電話號碼在日常民事交往中發揮信息交流作用,不但不應保密,反而是需要向他人告示。

【TechWeb】6月21日消息,昨日晚間,今日頭條在官方賬號對《今日頭條:通訊錄信息不屬於用戶隱私》相關新聞做出回應,今日頭條表示,絕對不認可“通訊錄不屬於用戶隱私”的說法。

日前,用戶劉先生以“今日頭條”APP在《用戶協議及隱私條款》中未明確將收集用戶個人信息,卻擅自上傳並保存其通訊錄,嚴重侵犯了用戶隱私權爲由,將今日頭條訴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權、賠禮道歉並支付精神賠償金1元。

昨日,該案開庭,據《北京晚報》報道,今日頭條在辯護中認爲,通訊錄信息不屬於原告個人隱私信息,電話號碼在日常民事交往中發揮信息交流作用,不但不應保密,反而是需要向他人告示。雖然通訊錄中包含有個人姓名、電話等信息,但這些並非是原告本人的信息,而是其社會網絡成員的信息,故該等信息不屬於原告的“隱私信息”。

此外,今日頭條還辯稱,提供服務過程中,讀取、上傳和存儲原告的通訊錄信息,事先已對其告知,且得到其明示授權,因此並不侵害其隱私權。

這一觀點被媒體報道後引起廣泛討論,今日頭條昨日深夜進行回應稱,“律師答辯意見的觀點需要結合完整的上下文和訴辯雙方觀點來理解,簡單截取律師發言片段不能作爲公司觀點。”

今日頭條表示,“尊重用戶的個人隱私,用戶數據必須由用戶授權使用,權利屬於用戶,今日頭條也一直嚴格按照這個標準服務用戶。”(周小白)

以下爲今日頭條官方回應全文:

【澄清】關於媒體報道《今日頭條:通訊錄信息不屬於用戶隱私》相關新聞。今日頭條絕對不認可“通訊錄不屬於用戶隱私”的說法。我們認爲,律師答辯意見的觀點需要結合完整的上下文和訴辯雙方觀點來理解,簡單截取律師發言片段不能作爲公司觀點。今日頭條尊重用戶的個人隱私,用戶數據必須由用戶授權使用,權利屬於用戶,今日頭條也一直嚴格按照這個標準服務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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