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控顯示,曹先生摔倒時並未被滕先生撞到

浙江金華市的滕先生好心扶起身後騎車摔倒的男子,卻被對方說成是被自己撞倒,幸虧交警通過附近監控查清了真相――9月14日上午,金華市婺城區法院受理滕先生訴曹某的見義勇爲損害糾紛,原告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在《金華日報》非廣告版面刊登致歉聲明,面積不小於6釐米*9釐米;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元。

13日,滕先生向法院遞交訴狀,稱2日他駕駛電瓶車在市區解放西路與雙龍北街路口以西的非機動車道上行駛。因前方有汽車拐彎,他剎車減速,騎電瓶車在他後方的被告突然摔倒在他面前。他出於好心去扶,曹先生反而聲稱是他撞的,之後交警到場處理,他的電瓶車被扣。事後,曹先生還要求他賠償,其家人對他進行謾罵。6日,交警調取監控證明曹先生是自己摔倒,與他無關,並出具單方事故認定書,但曹先生未賠禮道歉。

澎湃新聞從交警部門獲悉,2日事發後,市交警直屬三大隊事故中隊民警王林趕到現場,報警人曹某稱正常行駛中被滕某從後面超車帶倒,滕某表示,他是聽到後面有電動車摔倒的聲音,停下車去攙扶的。

因事發路口修路,監控無法使用,交警不能當場認定責任方。6日,警方在調取附近民用監控後發現,滕某的電瓶車一直在曹某車前騎行,行駛中曹某的車突然倒地,隨後滕某停車去扶曹某,兩輛電瓶車並未碰撞。事故中滕某無責。

“摔倒的人不講理,他老婆更過分。4日去調解,我在交警隊幾乎沒怎麼說話,她一直在罵‘你這人太缺德’什麼的,還讓我墊付1萬元醫療費。6日事情弄清楚了,我去交警隊簽字時又遇到她,連一句道歉的話都沒有,我要求補償這幾天來回警隊的打車費、事故拖車費等,她卻說‘你好人做到底,爲什麼不去醫院看看我老公’。”滕先生告訴澎湃新聞,自己出於好心去救助,反遭誣陷訛詐,不僅給他帶來不應有的時間、經濟損失,更造成精神痛苦,“見義勇爲是傳統美德,公民的合法權益理應當受到法律保護。”

6日,滕某將事情經過發到當地論壇。次日,一名男子打電話給他問情況,但未表明身份,通話7分多鐘後稱是曹某的兒子,希望他把網帖刪除,並表示會照價賠償損失。

“我是怕直接表明身份,滕先生會掛掉電話,所以想慢慢溝通,再表明身份。”曹某的兒子14日告訴澎湃新聞,他爸是老實人,不會故意訛人,父親摔倒後,滕先生去扶,父親也表示了感謝,但邊上人說是滕先生撞的,父親年紀大了,摔倒後可能一下子有點蒙,誤信了路人的話,對滕先生造成了麻煩。母親看到爸爸傷重住院,又不瞭解真實情況,一時心急,說了些不妥當的話,“事情弄清楚以後,我打過電話、發過短信,向滕先生表示會和母親一起當面道歉並賠償損失,他沒有答應。”

“我們家一直是這個態度,可以以任何形式向滕先生道歉。對滕先生的訴求,我們現在就可以答應,不光是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元,這件事給滕先生造成多少損失,我們照價賠償,不能讓他做了好事還喫虧。”他表示。

來源:澎湃新聞

查看原文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