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在中國歷史上是一個特別關鍵的朝代,尤其是明末,正是西方世界文藝復興之後、生產力飛速發展、大航海時代開啓的時代,而與此對應的明朝已經走到山窮水盡,即將土崩瓦解的地步。數百年的弊病和舊習,讓大明帝國的政治板結一塊,再無半點活力,失去最後一絲靈動,等待着農民軍的最後一擊。

崇禎十七年(公元1644年)三月,李自成率領的農民軍聲勢浩大,圍攻明帝國的都城北京。崇禎皇帝束手無策,急發號令讓各地組建軍隊進京勤王,前來阻擊農民軍。實際上,大明帝國此時的統一隻是名義上的,實際上已經四分五裂,各地軍閥大多是隔岸觀火,並不聽從崇禎皇帝的號令。

李自成劇照

在這風雨飄搖的時刻,南京兵部尚書史可法接到京師來信說:“李自成已圍攻北京,急需救援。”聽聞消息的史可法失聲痛哭,馬上聯合南京其他官員,組建軍隊準備進京勤王。但是史可法的軍隊行進到途中,遇到從北京城逃難而來的官員,他們報告說:“北京城已經被李自成攻破,皇上已經自殺殉國數日。”史可法和其他人剛開始還半信半疑,但是隨着行軍越來越接近京師,崇禎皇帝自殺的消息得到了證實。史可法和南京重臣,如張慎言、呂大器、姜曰廣等商議,最後共同草擬誓言,號召同僚們組織起來,以國事爲重,共同討伐李自成,捍衛帝國,爲先帝復仇。

史可法

然而當時很多有識之士對史可法此舉卻頗有微詞,他們認爲史可法雖然號稱“誓師勤王”,但是卻不過是託辭罷了。南京作爲陪都,一直未受戰火影響,軍事力量雄厚,兵丁訓練有素。當李自成圍攻北京城時,南京本應火速救援,爭取早日解救崇禎皇帝。但如今先帝已經殉國數日,勤王的軍隊還沒趕到。想當初齊桓公派兵救邢,先行緩兵之計,待晉國與邢國大戰之後,才趕到擊敗晉國,最後懾諸侯國。《春秋》專門記載此事,說齊桓公救邢的行爲不義。而如今,史可法雖然進京勤王,卻未能及時救援,理當論罪,“律以《春秋》之法,所謂不待貶而罪自見者乎!”

崇禎上吊

時人議論中中用到的“齊桓公救邢國”的典故,是指春秋時晉國攻打邢國,邢國作爲齊國的同盟,齊國理應迅速救援。然而大臣鮑叔牙獻計說,先讓晉國跟邢國打到筋疲力盡的地步,齊國這時再出兵,就可以名利雙收。後來齊桓公按照計策行事,最後震懾諸侯,成爲春秋五霸之首,立下威名。

齊桓公

後來,史可法選擇了半途折返,因爲崇禎皇帝已死,對於明朝來說此時最重要的是確立新的皇帝人選,穩定大局。此時再救援北京城已無意義,不如等新皇帝確立,重振軍事後,再一舉復國,這樣也不失爲明智之舉。但是,史可法當時的舉措卻也受到了很多非議,只能說史可法當時是處於一種兩難的境地吧。

參考文獻:《甲乙事案》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