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中間羣體”增收要拿出實打實的硬招

  法治週末特約評論員 王石川

  日前,國家發改委就業和收入分配司組織召開了促進“中間羣體”增收專題座談會,研究促進“中間羣體”(按收入五等份分組的中低收入戶、中等收入戶和中高收入戶三個羣體)增收,擴大中等收入羣體的思路和舉措。中國社會科學院、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宏觀研究院、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科學研究院、中共中央黨校國際戰略研究院的專家參加會議。

  促進“中間羣體”增收並非新話題,更不是相關部門心血來潮,而是中央一以貫之的施政方針,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指出:“鼓勵勤勞守法致富,擴大中等收入羣體,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調節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要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中等收入羣體比例明顯提高是其中的硬性指標,不可絲毫弱化。

  就目前而言,促進“中間羣體”增收也是擴大中等收入羣體的重要途徑,是應對複雜多變的國內外形勢、有效擴大內需、穩定社會預期和信心的迫切需要。在這種背景中,無論黨的十九大報告還是專家的真知灼見,都指向一點:促進“中間羣體”增收、擴大中等收入羣體都是必須大力推進的國家大事。

  但耐人尋味的是,面對國家發改委的增收座談,有網友戲謔道:“哪個增收,增加收入還是增加稅收?”發改委口中的增收,當然是指增加收入,而一些網友故意“插科打諢”,實是提出了一個不無現實意義的公共命題。要促進“中間羣體”增收,就應該多管齊下,比如在減稅上做文章。

  前不久,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將個人所得稅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即起徵點)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萬元)。據計算,經此調整,納稅人占城鎮就業人員的比例將由現在的44%降至15%。

  但是應看到,減稅只是促進“中間羣體”增收的一種手段,不能畢其功於一役。擴大中等收入羣體,還應該在就業上下功夫。一說到就業,我們很容易想到的表述有,“就業是最大的民生”“就業是民生之本”“就業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

  就業牽動着千家萬戶的生活,人有恆業,方有恆心。一個人有了就業,就容易安定;一個家庭有一人就業,就增加一分穩定的力量。如果沒有穩定的“飯碗”,中等收入羣體談何增收?如果“飯碗”端不穩,抑或“飯碗”中沒“乾貨”,中等收入羣體也沒有穩定預期。

  今年7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要求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並提出六個“穩”:穩就業、穩金融、穩外貿、穩外資、穩投資、穩預期。穩就業排在首位,並不偶然。世人都知道就業重要,關鍵是如何增加就業崗位?如何讓民衆特別是中等收入羣體端穩“飯碗”?從根本上說,穩就業的前提是推動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經濟不向好,企業沒活力,無論穩就業還是促進就業都是虛妄之談,更遑論提高就業質量,以及讓中等收入羣體獲得有尊嚴的體面收入。

  談就業,必談企業。如果企業不僅能夠活下去,還活得很好,置身其中的中等收入羣體自然有盼頭。而讓企業活得更有品質,則離不了減稅降費,離不了改善他們的制度性環境,乃至離不了爲其輸送動力。9月6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完善政策確保創投基金稅負總體不增,抓緊研究適當降低社保費率,確保總體上不增加企業負擔,這是“激發市場活力,引導社會預期向好”的題中應有之義。

  從現實反饋看,相關改革確實在推進,一些企業也獲得了制度紅利,但在當前國內外複雜的環境中,企業有理由享受到更可觀的制度激勵。換言之,應形成更有針對性也更有力度的制度安排,不僅讓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喫下定心丸,更讓它們真正能夠實現輕裝上陣,躍馬千里。

  清華大學教授李強說過,若要保證一個社會結構的穩固,社會福利保障制度也非常重要,至少它使人們不至於碰到一些風險,就一下子落入社會底層。究竟如何更有效果地擴中、增收,見仁見智,但不難達成價值共識,爲者常成,行者常至。政策再好,唯有落實才有意義;善政再多,發揮效力纔有生命力。故此,期待多一些善政,更期待善政貼地而行,讓廣大企業真正受益,讓中等收入羣體真正受益,讓全社會都能享受到制度變革帶來的紅利。

  (作者系時評人)

責任編輯:王瀟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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