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報備成功與否以接到學校計劃生育辦公室的回執爲準”等違反法律規定,女教職工懷孕不應有服務年限的要求,河北傳媒學院要求排隊生育不符合自然規律也沒有法律依據。由此可以看出,該學院的官方宣傳無論從教學質量,還是從教育理念上看似乎都很人性化,但從學院內部制定的《河北傳媒學院關於做好計劃生育管理的規定》來看,女職工懷孕必須要“達到規定的服務年限後,按照個人申請、分別按生 育一胎或二胎比例排隊、單位黨總支書記(處室負責人)簽字,報學校計劃生育辦公室審覈備案。

原標題:媒體:河北傳媒學院女職工懷孕要報批,否則將扣發績效工資 

6月28日一早,河北傳媒學院的教職員工通過工作微信羣收到了河北傳媒學院院長辦公室印發的《關於學校計劃生育報備制度執行情況的通報》以及對部分員工的處罰公告。

《通告》指出,對未報備懷孕女職工進行“全校通報批評,扣發 6 個月績效工資”,“取消兩年內評優評先和評定職稱“。今天上午記者嘗試聯繫受處分當事人,她們給出的回應都是:不便接受採訪,而且學院領導一再重申不要隨便接受媒體採訪,要服從大局!

中國校友會網《2017中國大學評價研究報告》中,河北傳媒學院名列中國藝術類民辦大學排名和河北省民辦大學教學質量排名第一。打開河北傳媒學院官網,校訓:傳媒是社會的良知,人類的道義!由此可以看出,該學院的官方宣傳無論從教學質量,還是從教育理念上看似乎都很人性化,但從學院內部制定的《河北傳媒學院關於做好計劃生育管理的規定》來看,女職工懷孕必須要“達到規定的服務年限後,按照個人申請、分別按生 育一胎或二胎比例排隊、單位黨總支書記(處室負責人)簽字,報學校計劃生育辦公室審覈備案。”報備是否成功要以“接到學校計劃生育辦公室的回執爲準。”

這樣的規定符合法律和道義嗎?學校有這樣的規定是普遍行爲還是個別現象?記者聯繫了石家莊文化傳媒學校等省內多所院校和山東青年政治學院等省外部分高校,都表示學院內部沒有出臺相關的規定和要求。

就在6月27日,北京市人社局發佈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招聘活動管理促進婦女就業工作的通知》,明確在招聘的過程中“不得詢問女職工的婚育情況”。要“加大監察執法力度,依法懲處侵害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特殊勞動保護權益行爲。”進一步保障了婦女平等就業的權益。

河北傳媒學院所謂“禁違規懷孕”的奇葩規定。在保“飯碗”的壓力面前,不少女員工在工作與“懷孕”面前選擇忍氣吞聲;那些不服從或者因爲意外懷孕而保胎的,輕則受到處分,重則丟了工作。對此,律師明確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條:任何單位不得因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職工的工資。

中國交通廣播河北頻率FM101.2特約公益律師,河北厚正律師事務所律師趙虎:

“報備成功與否以接到學校計劃生育辦公室的回執爲準”等違反法律規定,女教職工懷孕不應有服務年限的要求,河北傳媒學院要求排隊生育不符合自然規律也沒有法律依據。

河北傳媒學院作出的15號和17號處理決定,沒有注意到女職工生理特點。作出的扣發績效工資、調離工作崗位、通報批評等處分,違反了《婦女權益保障法》、《河北省婦女權位保障條例》和《勞動法》等相關規定,受處分的非事業編制教師和員工可以向當地婦聯反應,也可以向當地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男女平等以及保護婦女的合法權益是我國的基本政策,河北傳媒學院的這一行爲也是一種歧視女性的行爲,應當立即糾正,婦聯和勞動、教育部門應當對河北傳媒學院這種行爲進行譴責和懲戒。

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委員,石家莊市政協委員,河北瀛冀律師事務所郭炳慧律師:

河北傳媒學院此舉已經對女性職工的自身權益造成侵害。生育權是憲法賦予我國公民的一項基本人權,生育自由受法律保護。只要是符合法定生育年齡、法定生育條件的公民都可以依法行使生育權,任何單位和個人都無權限制。生育是人類社會得以延續的基礎,是女性,是家庭,也是社會避不過的一道關。

對於自身權益受到侵害的女職工而言,因類似規定遭到罰款或變相降低勞動報酬甚至解除勞動關係的,可向所在單位提出損失補償,同時也可就此向所在地勞動監察部門、單位主管部門進行投訴,甚至提請勞動仲裁,仲裁機構不予受理或者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其實,從單位的角度來講,要求懷孕報備可能是爲了及時掌握女職工懷孕情況,以便提前做好人事安排。但誰又能保證自己報備“懷孕”就能懷上?一旦報備了,三、五年都沒能“懷孕”,女職工是不是三、五年都無法“正常工作”?更何況這種“排隊懷孕”的規定明顯違反法律法規,學校的《處理決定》中說“明知學校關於維護正常教學和工作秩序的規定,卻將個人利益放在首位,故意違反。”試問,何爲“個人利益”?如果您家裏有人要“排隊懷孕”呢?

來源:微信公號“1012央廣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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